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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201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005控制工程学院 专业 考试阶段 参考书目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初试自命题 1、《信号与系统教程》第一版燕庆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2、《信号与系统》第二版陈生潭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3、《脉冲与数字电路》第三版王毓银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笔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加试 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应用》李朝青编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 201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201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004通信工程学院 专业 考试阶段 参考书目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初试自命题 1、《信号与系统教程》第一版燕庆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0810Z1电子微系统工程 2、《信号与系统》第二版陈生潭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3、《脉冲与数字电路》第三版王毓银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笔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3、《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4、《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复试加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14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2014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研招书目 003电子工程学院 专业 考试阶段 参考书目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初试自命题 1、《信号与系统教程》第一版燕庆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2、《信号与系统》第二版陈生潭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3、《脉冲与数字电路》第三版王毓银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笔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加试 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应用》李朝青编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0810J1气象探测技术 初试自命题 1、《信号与系统教程》第一版燕庆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2、《信号与系统》第二版陈生潭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3、《脉冲与数字电路》第三版王毓银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4、《气象探测原理与方法》张文煜编著气象出版社 复试笔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加试 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应用》李朝青编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095112农业信息化 初试自命题 1、《C语言程序设计》第三版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2、《关系数据库与SQLServer2000》龚小勇机械工业出版社 3、《计算机网络》第五版谢希仁电子工业出版社 4、《气象探测原理与方法》张文煜编著气象出版社 复试笔试 1、《电路分析基捶第三版李翰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子线路(线性部分)》谢嘉奎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加试 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应用》李朝青编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处二○一二年九月学校概况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工、理、管、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气象事业、四川信息产业、国家统计事业、国防建设事业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位于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省成都市,占地面积1800余亩,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8000余名。1951年,学校建校于成都。1978年,学校定名为成都气象学院,成为中国气象局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是我国两所主要培养气象人才的大学之一。2000年,学校划转为四川省省属高等院校,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由中国气象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较广,涵盖7个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有4个学科门类可以培养硕士研究生: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在工学、理学2个学科门类与中国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目前,学校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涵盖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领域;有48个本科专业,其中12个为国家级、省部级特色专业。学校以气象科技、信息科技为特色,建立了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在多个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学校现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气象学、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环境科学、基础数学;有8个省部级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基地):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重点开放实验室、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技术与数据挖掘重点开放实验室、高原大气与环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气象信息共享与数据挖掘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气探测重点开放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高水平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学校长期持续在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数学等学科领域,持续开展卓有成效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在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灾害与防灾减灾、环境信息分析、大气探测处理、气象雷达系统、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卫星遥感技术、信息安全、云计算、智能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区域及产业经济、政府统计、代数学等研究方向成果显著、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爱岗敬业的研究生导师和教师队伍。学校有高级职称教职工近500人,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00名,有高水平学科专家50余名:国务院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近年来,学校教师主持或参加了7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行业专项等国家项目,承担了大量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发表的大量科研论文被SCI、EI等权威机构收录检索,出版数百部专著教材。学校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多年来,学校的毕业研究生供不应求,就业质量高:有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他们积极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当前,学校正抓住高等教育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推行国际高等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构建有全国影响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建设开放的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信息工程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说明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通过所报考的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8门以上。(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以下简称:校外推免生)报考我校,须于2012年10月中旬前到我校参加复试并完成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我校统考招生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校外推免生。二、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已被我校接收的校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咨询。(二)所有考生(含校外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四、初试(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佣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外国语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常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六)考生可在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五、复试(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龋(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四)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我校2013年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施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时,学校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六、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七、录取(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龋(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学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四)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八、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九、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其它(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 2013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通过所报考的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8门以上。(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以下简称:校外推免生)报考我校,须于2012年10月中旬前到我校参加复试并完成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我校统考招生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校外推免生。二、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已被我校接收的校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咨询。(二)所有考生(含校外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四、初试(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佣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外国语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常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六)考生可在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五、复试(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龋(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四)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我校2013年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施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时,学校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六、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七、录取(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龋(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学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四)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八、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九、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其它(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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