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说明_湖南商学院考研网 湖南商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一、考试形式全国统考。二、招生专业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三、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二)现场确认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六、考试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佣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时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grs.hnuc.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七、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八、学制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九、其它事项1.体检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龋2.人事档案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3.关于收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4.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十、联系方式1.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网站,请考生查询。2.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688031,网址:http://grs.hnuc.edu.cn
2011年7月15日上午,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暑假“三下乡”课题调研团队“开拓者”的成员在文勇老师带领下前往望城县格塘镇隆平格塘种粮专业合作社进行课题调研。本次调研的主要方向是研究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机制,通过了解合作组织在农村的发展情况,构建合理的农村合作组织长效机制。据悉,在格塘镇隆平格塘种粮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发组织合作社,通过村委会以及镇ZF落实政策,与当地居民签订书面合同,四户村民组建一个隆平粮社,实行规模生产,打破了以往农户个体经营的做法,产生一定规模效应。当然,“开拓者”团队通过深入走访三桥村,对村民进行访谈,也了解到一些对于合作社发展不是很乐观的现象,由于种水稻的效益不是很高,部分农民从事水稻种植的激情不是很高,他们更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者合作社组织,每年收取一定的土地租金,既免去农事的辛苦又空余出劳动力从事其他收益更高的工作,总体来说,当地的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普及度不是很高,但是总体发展趋势较好,合作社得到农民的好评。湖南商学院谭湘东
湖南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学术型) 一、湖南商学院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湖南商学院2014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 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 九、其它事项 1.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3.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十、联系方式 1、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或了解专业参考书目的购买地,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2、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网站,请考生查询。 3、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688031
湖南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一、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专业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和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考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或 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务室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十一、其它事项 1.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3.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二、联系方式 1. 2015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查询。 2.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8031,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邮编:410205。
湖南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湖南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详情如下: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201理论经济学 联系电话:0731-88688021,13787163398 联系人:刘老师 020101政治经济学 01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02 收入分配与消费经济研究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政治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经济学说史 发展经济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105世界经济 01 国际经济理论与政策 02 跨国经营与投资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世界经济概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国际贸易 发展经济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1 城乡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02 资源与环境经济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2应用经济学 联系电话:0731-88688267,13755079877 联系人:唐老师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 大国经济与区域战略 02 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统计学 发展经济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204金融学 01 金融管理与金融创新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金融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商业银行经营学 金融市场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 商贸流通产业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产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统计学 贸易经济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020209数量经济学 01 数量经济分析与应用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1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计量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统计学 (不指定参考书目) 1202工商管理 联系电话:0731-88687352,13549660258 联系人:李老师 120201会计学 01 会计理论与方法 02 财务理论与应用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3财务与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 复试笔试科目: 管理会计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基础会计学 审计学 (不指定参考书) 120202企业管理 01 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2 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03 市场营销管理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2管理学(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企业战略管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组织行为学 管理思想史 (不指定参考书) 120203旅游管理 01 旅游发展战略与规划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03数学三 4 802管理学(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 复试笔试科目: 旅游经济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旅游学概论 旅游规划与开发 (不指定参考书) 0351法律硕士 联系电话:0731-88688279,13974840006 联系人:杨老师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 民商法(分论) (不指定参考书)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 民商法(分论) (不指定参考书) 1253会计硕士 联系电话:0731-88688260,13507489699 联系人:朱老师 1253会计硕士(MPAcc) 01 企业财务报告及利用 02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03 CFO与企业资本运营 04 内部控制与绩效评价 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 204英语二 复试笔试科目: 财务与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基础会计学 管理会计学 (不指定参考书) 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