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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农业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办学历史:学校创建于1907年,历经铭贤学堂、铭贤农工专科学校、铭贤学院、山西农学院等时期,1979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列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成为山西省人民ZF与农业部共同建设的高等学校。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审录,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情况确定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结合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新生要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华革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人教育奖(助)学金等;同时设有华顿、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各招生类型的预留计划数均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拟录取专业情况,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结合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五条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工类专业侧重对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文史类专业侧重对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40分)。  第二十八条动物医学(拔尖创新型)实验班,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实验班管理办法》实行本硕统筹培养。  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三十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三十一条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华革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人教育奖(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助农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上海晋龙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邮政编码030801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四条山西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依照《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报考要求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第十八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第二十条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本部年度本科计划的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根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拟录取人数进行编制。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第六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二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二十三条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在进档考生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能力;生物科学类实行按学科大类招生,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3个专业。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五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我校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第二十八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九条我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恒天然奖学金、华革吴祺光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杜邦先锋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晋龙励志奖学金、傲农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三十条我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电子邮箱:zb@sxau.edu.cn咨询电话:0354-6288909传真:0354-6288909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山西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09年历史文化传承的著名学府,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高校。为了推动大学生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在田径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二、报名条件与要求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田径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合格)以上成绩。3、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4、体育专项测试前,考生须签订《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三、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3月17日上午12时。2、报名方法:请登录http://www1.sxau.edu.cn/gsp/index.asp填报个人信息。同时考生还须下载并如实、详细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见附件)。四、报到时间及地点1、报到时间:2016年3月18日(截止至下午15点前)2、报到地点: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五、资格审核1、学校定于2016年3月18日(截止至下午15点前),在学生报到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2、考生报到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时必须交验本人的以下材料:(1)《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按要求详细填写,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2)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所参加省级(含省)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及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打印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本人信息查询结果页面。(7)高考报名数码相片3张。(8)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9)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3、在省招考部门的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六、测试1、测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测试地点:山西农业大学体育中心3、测试内容: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进行田径项目专项测试。七、录取1、考生须取得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按照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在相关特殊类招生批次填报山西农业大学志愿,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考生自行负责。2、专项测试后,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将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选择部分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山西农业大学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将与之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签订协议的考生,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及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程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本校网站及省级高招办指定媒体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之一称号的考生,在我校测试中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标准要求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我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不少于三门,且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水平。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考生,仍需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4、除获得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外,其他与学校签订协议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文化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予录取,此类考生的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5、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考生意愿,理工类考生将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二批次公布的理工类专业,文史类考生安排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二批次公布的文史类专业。6、所有考生均须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八、其它事项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2、报名资格审核时,我校将对报名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及指纹信息进行采集。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并进行后续处理。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要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严格遵守山西农业大学各项规定。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030801联系电话:0354-6288909(兼传真)附件: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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