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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在学期间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青岛科技大学录取的考生皆为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的考生优先录取,并根据初试成绩在新生中设立优秀新生奖,金额为1000元/生。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了三好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研究生优秀考生奖、三助工作奖、优秀社会工作奖、学位课程优秀奖、优秀学位论文奖、发表学术论文奖、各种社会资助奖励等。根据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科研工作量的大小及导师科研经费情况,由导师为研究生发放科研补贴。 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研究生院 青岛科技大学接收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青岛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初步拟定于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4; 联系电话:0532-84022989,88958383; 具体复试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学校针对推免硕士研究生设有助学金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获奖范围100%。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_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_研究生院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是指对报考我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是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复试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接收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担任组长的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 (二)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多少可组成多个),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学科)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四)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接收工作程序 (一)学校在研招网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总人数不超过前一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50%;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研招网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 (三)我校对复试申请者的情况进行筛选,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回复同意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 (四)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在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申请人接收拟录取通知方可完成接收。 (五)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 1、复试准备工作 (1)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此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及其注意事项等内容。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学院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复试工作办法及本单位的复试方案等。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3)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和管理。 2、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面试:具体要求: A、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B、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C、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D、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学院要将复试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上,专业知识复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60分;面试40分。 (2)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A、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f、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 4、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补充说明 (1)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按照当年的推免工作安排进行确定。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由各学院组织。 (3)复试结束后,复试登记表及复试专业知识笔试试卷等材料在各学院存档备查。 (六)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不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七)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有不及格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良好以下、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他与推免工作相冲突的考试,政审、体检不合格,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岛科技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和《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由青岛科技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生在接收阶段需要注意的情况 (一)考生推荐资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后即可自行在网上填报志愿,此前请准备好电子版照片一张;同时填报的志愿不超过3个,每个的志愿的自动解锁时间为48小时; (二)招生单位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请尽快回复,否则超过时限可能会取消同意复试或取消待录取状态; (三)请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仔细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复试时间安排和各学院的复试时间安排,以免错过复试;

  •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2015年推免指标不分学术专业类型。2015年国家下达给我校推免名额为123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8人。现将学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9月1日—2日,学校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布置推免工作;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推免实施工作细则,核算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排序,统计学生的外语成绩和其它相关情况,将结果连同相关文件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 2、9月4日前,各学院需上报以下材料备案: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职务及名单; (2)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 (3)学院推免工作指定联系人(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9月3日—11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推免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将院系拟推荐名单,连同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9月15日—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 5、9月23日,将推免生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6、9月25日后,经过省招考院审核后的推免生可自行进行网上报名。 7、推免生复试初步安排在10月中旬。

  • 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青岛科技大学考研须知

    青岛科技大学2013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一、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1:0013:40—16:30 二、地点: 1、我校报名点只接受报考青岛科技大学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1号楼(南一门正对)2楼2号会议室。 3、艺术类(考试科目中有素描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考生必须在我校确认交费。 三、现场确认流程: 1、交费: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交费,取得交费收据,请考生自备零钱。 (1)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普通专业每生180元; (2)艺术及建筑设计专业每生220元(第四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专业) 2、验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拍照。 4、打印信息简表。 5、信息核对。 (1)检查无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签字确认、交表; (2)信息修改,签字确认、交表。 四、其他: 1、考生一旦签字交表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相关信息即不得更改,考生对本人确认信息负责。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 2013年1月5日-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注:因2013年硕士生考试初试现场确认部分时间与学校正常工作时间重合,为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和教学的秩序,今年现场确认采取限号办法。11月10日-14日,每日限号360人,上午、下午各180人,每天上午、下午开始确认的时间发放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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