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麻醉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牢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麻醉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麻醉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临床麻醉的操作技术,能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ICU)、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课程设置: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麻醉解剖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麻醉物理学、内科学、外科学、急救医学、疼痛诊疗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学等。就业方向:适于在各级医院、医学教学和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工作。
沈阳医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护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的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和掌握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慢性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及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应用护理程序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课程设置: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等。就业方向:适于在各级医院、医学院校和医学科研单位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
沈阳医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临床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医学基本理论知识与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医学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础理论和医疗技能,能够正确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对急、难、重症进行初步处理,获得预防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以及临床医学科学研究能力。课程设置: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等。就业方向:适于在各级综合医院、医学教学和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工作。
沈阳医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护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技术应用型护理专门人才。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临床护理及预防保健工作。课程设置:人体结构与功能、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药物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老年护理、急救护理等。就业方向:适于在各级专科或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护理岗位工作。
沈阳医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独立学院全称: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学校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学校层次:本科沈阳医学院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习形式:全日制语种要求:英语录取原则:1、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学院本科计划均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独立学院本科计划均安排在第三批录取,高职专科计划均安排在第四批录取。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4、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我院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处理。5、对凡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6、我院只招英语考生。7、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8、我院对考生的性别一视同仁。监督措施:1、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我院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2、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3、凡为我院录取的全部新生,我院将按时向社会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4、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5、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院招生工作监督组和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处理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工作。接待地点:学生工作处。毕业证书颁发单位:按教育部规定,我院普通本科、高职本科、高职专科学生获准毕业后颁发沈阳医学院毕业证书;独立学院学生获准毕业后颁发我院独立学院毕业证书。学费标准:普通本科学生为4800元/年;高职本科(专升本)学生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学生5000元/年;独立学院学生12000元/年。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symc.edu.cn联系电话:024-62215829024-62215826传真:024-62215809电子信箱:sy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