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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办学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办学形式:全日制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收对象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2麻醉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4医学检验高中4医学理学100701护理学高中4医学理学100401口腔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高中6医学医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管理学管理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管理学管理学630201护理高中3630301药学高中3630401医学检验技术高中3630403医学影像技术高中3630405康复治疗技术高中3630201护理中专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符合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相应的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拟收费4400-4800元/年,医学影像学拟收费4600-48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新生入学时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每学期40%的学生可按照综合测评总排名获得奖学金。我院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为120%。2、院校志愿的录取,在辽宁省相关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根据考生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4、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5、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6、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 沈阳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9人,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5721.51万元,图书馆藏书62.4万余册。  二、计划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业代码专业名称招收对象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2麻醉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4医学检验高中4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高中4理工理学100401口腔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高中6理工医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理工管理学文史100304医学检验高职专科2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高级护理)高职专科2理工理学630201护理高中3630301药学高中3630401医学检验技术高中3630403医学影像技术高中3630405康复治疗技术高中3630201护理中专2630101临床医学五年制高职转段2630201护理五年制高职转段2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学费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学费为44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并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  六、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  我校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  院校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教育部和我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相同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规定,我院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  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024-62215829024-62215696  传真: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 沈阳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8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9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4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1人,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6652.97万元,图书馆藏书68.92万余册。  二、计划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5理工医学100302*麻醉学5理工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5理工医学100304*医学检验4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4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4理工理学100401口腔医学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6理工医学100307W康复治疗学4理工理学100304医学检验2专升本理学630201护理3理工630201护理(涉外护理方向)3理工630301药学3理工630401医学检验技术3理工630403医学影像技术3理工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理工630407医学营养3理工630408医疗美容技术3理工630201护理2五年制高职转段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学费为47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经审核可按规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学校设置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为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等资助项目;学校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  六、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我校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  院校志愿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和相关科目成绩高者。  报考我校本科临床医学(英语班)、护理学(涉外护理)和高职专科护理(涉外护理)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  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024-62215829024-62215696  传真: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 沈阳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最长修业年限5年;学制3年专业,最长修业年限6年;学制4年专业,最长修业年限7年;学制5年专业,最长修业年限8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9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57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0714.08万元,图书馆藏书104.95万余册。(截止2014年9月数据)  二、计划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71102应用心理学4理工理学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4理工工学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4理工理学100701药学4理工理学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理工理学101001医学检验技术2专升本理学101004眼视光学4理工理学101005康复治疗学4理工理学101101护理学4理工理学120401公共事业管理4理工管理学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4理工管理学100201K临床医学5理工医学100202TK麻醉学5理工医学100203TK医学影像学5理工医学100301K口腔医学5理工医学100401K预防医学5理工医学620404医药营销3理工 630101临床医学3理工 630201护理3理工 630301药学3理工 630401医学检验技术3理工 630402医学生物技术3理工 630403医学影像技术3理工 630404眼视光技术3理工 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理工 630406口腔医学技术3理工 630407医学营养3理工 630408医疗美容技术3理工 630410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理工 650303社区康复3理工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和康复治疗学学费为47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康复治疗技术和医学营养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经审核可按规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学校设置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等资助项目;学校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  六、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  院校志愿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和相关科目成绩高者。  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  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024-62215829024-62215696  传真: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沈阳医学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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