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日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了解日本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文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管理及接待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掌握较系统的日语文学基础知识,了解我国国情和日本国社会文化,具有运用日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基础日语、日语语法、日语阅读、日语听说、日语写作基础,报刊导读、日本历史、日本概况、日本文学史、日本经济、语言实践活动、社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科技日语。 就业面向:各级ZF涉外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关、学校、三资企业等部门,从事外事、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
莆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护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医学 门类:护理学类 专业名称:护理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医学基础、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4.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6.了解护理学的学科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伦理学、心理学、护理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病因学、药物治疗学、诊断学基础、护理学基础、急重症护理、内外科护理学、妇儿科护理学、精神护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临床综合实习、社区实习、论文撰写等,一般安排不少于36周。
莆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电气信息类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与计算机有关的法规;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子工艺实习、硬件部件设计及调试、计算机基础训练、课程设计、计算机工程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或理学学士
莆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理学 门类:地理科学类 专业名称: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3.了解相近专业如地理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4.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政策,熟悉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学科:地理学、环境科学、管理科学。 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情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室内与野外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等,-般安排10-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莆田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莆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的全称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译名:PutianUniversity.第二条莆田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拥有文、理、工、医、管、教、艺、体等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多科性大学,属于二批录取的本科院校。第三条学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区内,坐落在海滨邹鲁,文献名邦,妈祖故里,风景秀丽的湄洲湾畔,分3个校区,12个院、系部。学校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独特的专业优势,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以及委员,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主任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人担任。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招生改革的调查研究,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xygyl@126.com电话:0594—26360252689201(兼传真)网址:http://WWW.PTU.EDU.CN或202.101.111.195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学校招生办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制定学校分省、市、自治区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招生要求第十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第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除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原则上学校只安排英语作为课堂教学。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英语专业志愿。第十三条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医学类助产专业只限招女生外,其他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五条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十六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第十七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八条专业调配原则: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在同一志愿前提下,对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此方式总是照顾专业未定考生队列(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中的队首考生,考生队列中队首的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专业调剂志愿的,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时,若出现多个考生分数相同且名额有限时,采用对特长生择优录取的方式,即优先录取具有某方面特长的考生。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或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的,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六章纪律检查第二十条录取新生必须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第二十一条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到“六公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我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入学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余景陀、孙清美奖学金”、“莆田电信奖学金”、“莆田移动奖学金”、“莆田联通奖学金”等类别。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不使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困难学生依其表现除可享受奖学金外,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满足学习、生活需要。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办理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莆田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位。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莆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