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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204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位授予: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8、分省分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文化课总分为标准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课控制线;文化课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因专业课成绩相同需要取舍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较高的考生);对已进入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431-86908039  邮编:130052  网址:www.jltiet.net  Email:jltiet@yahoo.com.cn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我校现有2个校区,分别为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街5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本科专业35个,专科(高职)专业15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29个,专科(高职)专业9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2490人,其中本科2090人,高职40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说明: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6、分省分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吉林省考生承认省联考成绩,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总分为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即: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对已通过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线、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tiet.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邮编:130052  联系电话:0431-86908039  联系人:王鑫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教育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专科(高职)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服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会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旅游日语(酒店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学位授予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学位授予第七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高专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食品营养与检测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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