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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等各类高级人才。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办法。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09年学校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海南、重庆、江西、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颁布的2009年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八条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4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共4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A类;高职高专普通批B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用型专业等);高职高专预科批。学校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在高职高专提前批进行,投档规则为顺序志愿投档;其它专业在高职高专普通批A类进行,投档规则为平行志愿投档。  第九条广西区内考生投档分数线执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投档分数线;在广西区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投档分数线。  第十条广西高职高专提前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专业分配采取专业志愿优先、文化成绩或术科成绩排序的原则;高职高专普通批A类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对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以成绩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分配采取总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投档考生。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职高专提前批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在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新生的录取,综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体育术科成绩优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不设单独艺术专业单独考试,认可考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分数线以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专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成绩为主,结合文化成绩,参照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55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  第十六条遵照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进行英语教学。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费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2009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柳长路326号;  邮编:545004。  咨询电话:0772-27256662726333(兼传真)。  电子邮箱:lzszj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xlztc.net。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招生工作。由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等各类高级人才。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办法。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0年学校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海南、重庆、江西、新疆、陕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颁布的2010年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八条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2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共3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学校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为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规则为顺序志愿投档;其它专业为高职高专普通批,投档规则为平行志愿投档。  第九条广西区内考生投档分数线执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投档分数线。广西区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投档分数线。  第十条广西高职高专提前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文化成绩或术科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高职高专普通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对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执行成绩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按总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投档考生。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职高专提前批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在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综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与体育术科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体育术科成绩高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不设艺术专业单独考试,认可考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分数线以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专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成绩为主,结合文化成绩,参照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  第十六条遵照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进行英语教学。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费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三年总计135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请参考《招生计划书》或学校招生网页)。  第十九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柳长路326号;  邮编:545004。  咨询电话:0772-27256662726333(兼传真)。  电子邮箱:lzszj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xlztc.net。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招生工作。由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专科、高职专科等各类高级人才。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规程。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等。  第五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3年学校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海南、重庆、江西、山西、四川、黑龙江、安徽、广东、山东等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九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办法,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括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  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三条我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在全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使毕业后能顺利办理教师资格证,报考我校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对考生无性别限制。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三年总计135学分,每学分收费请参考学校招生网页)。  第十八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和《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南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柳长路326号;邮政编码均为:545004;咨询电话:0772-272566627257292725035(兼传真)2726333。电子邮箱:lzsz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xlztc.net。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招生工作。由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标代码为11546。第三条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专科、高职专科等各类高级人才。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规程。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等。第五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六条2014年学校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海南、重庆、江西、山西、四川、黑龙江、安徽、广东、山东等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第九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办法,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括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十二条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三条我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在全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使毕业后能顺利办理教师资格证,报考我校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第十六条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对考生无性别限制。第五章其他第十七条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三年总计135学分,每学分收费请参考学校招生网页)。第十八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和《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简章》。第十九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柳州校区和来宾校区,柳州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政编码为:545004,招生咨询电话:0772-27256662725729(兼传真);来宾校区地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铁北路中段,邮政编码为:546117,招生咨询电话:0772-42589684258967。电子邮箱:lzsz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xlztc.net。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招生工作。由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排名_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素有“桂中”之称的新兴地级市-来宾市。学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合格师资及各类应用型人才,被誉为“桂中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学院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作为主要任务,并坚持“立足师范本色、服务职教发展、培养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完善的办学条件优秀的教学成果学院占地面积共1617.1亩,其中来宾校区1010.1亩、柳州校区607亩;校舍面积3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9.7万册;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体育馆、食堂等基础设施条件优良;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信息化校园网络等设备先进;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732人;有10个二级学院,6个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其中教师教育专业14个,高职专业32个;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4门,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广西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拥有广西高校最完备的心理素质拓展基地。雄厚的师资力量突出的科研能力现有专任教师38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78人(正高职称34人),占专任教师46.2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教师172人(博士6人),占专任教师44.91%;博士生导师1人。“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分别为188人和115人,“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49.1%和30%。2009年来,学院获得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承担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170多项,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共6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地厅级科研项目140项;共获得自治区级科研奖项6项;教师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49篇,被SCI、EI、ISTP收录167篇,编写教材和著作105部。学院的智能信息计算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和地方特色文化研究等已经形成科研特色。开放的办学格局深度的校企合作学院成立了校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与企业开展充分合作,努力实现校企(校)“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目前已与38家单位签订了校企(校)合作发展协议;与中南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学院与越南东方大学、泰国北柳皇家师范大学等多所国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办学关系。优质的办学水平满意的就业质量学院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具有较好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办学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先后4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当前,学院正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推动转型发展,作为广西“推进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将按照“校市共建、校地相融、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将学校建成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人才培养基本模式,以教育学、工学为主要学科,以培养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师资及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的、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地方本科院校。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排名■公共事业大类(1个)■文化教育大类(1个)■生化与药品大类(2个)人力资源管理科学教育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财经大类(6个)■制造大类(2个)工业分析与检验金融保险数控技术■艺术设计传媒大类(2个)会计电算化模具设计与制造艺术设计会计与审计■交通运输大类(1个)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营销与策划汽车运用技术■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1个)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大类(1个)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物流管理心理咨询 ■文化教育大类(19个)■轻纺食品大类(1个) 汉语食品生物技术 应用英语■电子信息大类(5个) 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秘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语文教育软件技术 数学教育图形图像制作 英语教育应用电子技术 物理教育  化学教育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学前教育  综合文科教育  综合理科教育  运动训练  社会体育  体育保健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理科分数线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268646200专科一批2012年276476200专科一批2011年278706210专科一批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科分数线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3041643200专科一批2012年3111396200专科一批2011年3231324210专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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