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内蒙古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学前教育2015427436420文科二批汉语言文学2015429446418文科二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015235282203文科二批英语2015424433414文科二批新闻学2015424438414文科二批康复治疗学2015430448423文科二批护理学2015431447352文科二批财务管理2015435444427文科二批审计学2015435450423文科二批
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河套学院 8、招生计划:2230人,其中本科:100人,高职高专:2130 9、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教学,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10、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1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它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本校和其它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5500元 8、住宿费:700元/年?人(8人间) 三、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78-8419539841991184199008414414(传真) 邮政编码:015000 招生咨询QQ:443690575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河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3年在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八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5.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我院美术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元――5500元;首页1[2]下一页尾页
河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我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5年在内蒙古、山东、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广东、重庆、贵州等十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5.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科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元――6000元,校企合作专业另加实践技能费; 8.住宿费:800--1500元/年?人(8--4人间)。 四、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联系办法 电话:0478-841953984199008414414(传真)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招生咨询QQ:443690575 邮政编码:015000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河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6年计划在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测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科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9.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元――6000元,校企合作专业另加实践技能培养费; 10.住宿费:800--1500元/年?人(8--4人间)。 四、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联系办法 电话:0478-841953984199008414414(传真)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招生咨询QQ:443690575 邮政编码: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