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nt8810z
14176 115

米国和日本英国收费公路真实情况,反驳谣言  关闭 [推广有奖]

21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33:54
19# yyisme11


我从来没有说我去过米国啊
没吃过猪肉,难道没有见过猪跑啊
我转的是别人的图片,说得清清楚楚

22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36:33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31
我没有狡辩,是你在混淆视听,信口开河
按照米国的税收模式,我只要有车辆就要交高速公路建设费用,即使我根本不上高速,也要交,这合理吗?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18
我已经在我的帖子中说明了,美国收费高速只占美国高速的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其作用是服务于高峰时段的不同需求弹性的消费者,而不是为了牟取暴利!

我说中国高速公路谋取暴利的垄断机构是完全有根据的!

    ——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

    ——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借助昔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特别政策的甘霖,中国高速公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以迅雷之势铺遍五湖四海,让世界领略到中国速度。据统计,从1984年至2005年,中国高速公路里程从零基点增加到4.1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达到169.74亿人和134.18亿吨,是1984年的4.35倍和16.98倍。然而时至今日,曾作为中国现代化标志的高速公路却摇身一变为“留下买路财的高价公路”。
我来逐条说明:
1、货币的时间价值你学过没有?80年代的亿元单位和现在的亿元单位是一回事吗?20年前的投资要收回,肯定要计算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这笔投资不投到高速公路,也会产生收益。
2、你所说的30年高速公路,一定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因为行政性高速公路没有那么长的年限。真因为高速公路投资巨大,回收期长,所以行政性高速公路投资不能很快收回,而ZF又需要资金修建新的高速公路。所以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获取新的建设资金以建设新高速公路是ZF和交通部门的选择。经营性高速公路一般都会延长收费年限,以吸引企业投资。你给出的全部是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数据。这些高速公路巨额的维护费用和收购经营权的巨大投资你又知道多少?
3、有关违规收费站,请问违了什么规?是不是以前的二级公路?二级公路已经全部免费了!

我不反对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数十年后可能相比原始投资获得了很大收入,但是,扣除维护费用,扣除时间价值,投资高速到达划算不划算?
Bull*****!!!!


道路是服务于民的利民设施!而不是赚取利润的投资工具!

你要把道路当买卖来说就是放屁!只有中国才有这么扯淡的事情!为了GDP根本不管民生!

23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37:16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31
我没有狡辩,是你在混淆视听,信口开河
按照米国的税收模式,我只要有车辆就要交高速公路建设费用,即使我根本不上高速,也要交,这合理吗?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18
我已经在我的帖子中说明了,美国收费高速只占美国高速的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其作用是服务于高峰时段的不同需求弹性的消费者,而不是为了牟取暴利!

我说中国高速公路谋取暴利的垄断机构是完全有根据的!

    ——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

    ——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借助昔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特别政策的甘霖,中国高速公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以迅雷之势铺遍五湖四海,让世界领略到中国速度。据统计,从1984年至2005年,中国高速公路里程从零基点增加到4.1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达到169.74亿人和134.18亿吨,是1984年的4.35倍和16.98倍。然而时至今日,曾作为中国现代化标志的高速公路却摇身一变为“留下买路财的高价公路”。
我来逐条说明:
1、货币的时间价值你学过没有?80年代的亿元单位和现在的亿元单位是一回事吗?20年前的投资要收回,肯定要计算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这笔投资不投到高速公路,也会产生收益。
2、你所说的30年高速公路,一定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因为行政性高速公路没有那么长的年限。真因为高速公路投资巨大,回收期长,所以行政性高速公路投资不能很快收回,而ZF又需要资金修建新的高速公路。所以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获取新的建设资金以建设新高速公路是ZF和交通部门的选择。经营性高速公路一般都会延长收费年限,以吸引企业投资。你给出的全部是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数据。这些高速公路巨额的维护费用和收购经营权的巨大投资你又知道多少?
3、有关违规收费站,请问违了什么规?是不是以前的二级公路?二级公路已经全部免费了!

我不反对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数十年后可能相比原始投资获得了很大收入,但是,扣除维护费用,扣除时间价值,投资高速到达划算不划算?
BullS_H_I_T!!!!


道路是服务于民的利民设施!而不是赚取利润的投资工具!

你要把道路当买卖来说就是放屁!只有中国才有这么扯淡的事情!为了GDP根本不管民生!

24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41:31
23# yyisme11

你去米国喷那个投资10年获取20亿美元的投资商吧。1楼已经说明在米国投资高速公路暴利多高。
中国这么多高速公路,我看没有那条高速能够在10年获得20亿美元利润,利润啊,利润啊,不是收入。
只有在米国,民众不上高速也要交高速公路建设税收,而且还要交私人运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公路所有权当然是国家的,至于收费,行政性高速公路收费是为了还贷,运营性高速公路就是为了盈利。你在做人身攻击,这说明你输了。

25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53:10
24# kent8810z
我举个最基本的北美的付费高速公路的例子给你!

这图是北美加拿大大多伦多的地图,其中黄色粗线是高速公路,4字开头百位数的是高速公路。

其中包含,400 401 403 404 407 409 410

其中收费的就只有407,而与407平行5公里远处就有完全免费的401.

too.jpg


你想付费就走407,你不想付费就走其他任何一条公路,完全取决于你。

你说在平行5公里的距离的免费高速的存在是如何让407垄断了,暴利了?

你没有一点事实根据,你哪怕去查查人家是如何添加在购买汽车的税中的行吗?

26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54:05
每次看到有人说米国如何如何好,我国怎么样怎么样
我就笑喷
扯淡啊,米国佬更加会收钱

27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3:58:59
25# yyisme11

我在说米国和日本,你拿加拿大出来干嘛?文不对题啊
加拿大多伦多和我这贴有什么关系啊,我说米国和日本!
我的事实依据在1楼,作者还去米国使馆了解了情况。

28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4:01:22
LZ这个250做奴才的嘴脸还为主子叫好,真是没治了。

中国有你这样的人才不会民主!

胡适: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29
kent8810z 发表于 2011-1-23 14:03:04
28# yyisme11

我不会指责你是五美分党的
也不会指责你是西奴的
因为我已经在“站务和外事”公开承诺了

请大家转去本帖查看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1015603-1-1.html
请斑竹对楼上涉及政治和无礼谩骂的帖进行处理

说实话,你很可笑,我们在讨论米国和日本收费公路真实情况,反驳你的谣言,你扯什么民主?


保存证据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4:01
LZ这个250做奴才的嘴脸还为主子叫好,真是没治了。

中国有你这样的人才不会民主!

胡适: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30
akushile 发表于 2011-1-23 14:04:07
没看懂,呵呵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