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狡辩,是你在混淆视听,信口开河
按照米国的税收模式,我只要有车辆就要交高速公路建设费用,即使我根本不上高速,也要交,这合理吗?
yyisme11 发表于 2011-1-23 13:18 
我已经在我的帖子中说明了,美国收费高速只占美国高速的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其作用是服务于高峰时段的不同需求弹性的消费者,而不是为了牟取暴利!
我说中国高速公路谋取暴利的垄断机构是完全有根据的!
——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
——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借助昔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特别政策的甘霖,中国高速公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以迅雷之势铺遍五湖四海,让世界领略到中国速度。据统计,从1984年至2005年,中国高速公路里程从零基点增加到4.1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达到169.74亿人和134.18亿吨,是1984年的4.35倍和16.98倍。然而时至今日,曾作为中国现代化标志的高速公路却摇身一变为“留下买路财的高价公路”。
我来逐条说明:
1、货币的时间价值你学过没有?80年代的亿元单位和现在的亿元单位是一回事吗?20年前的投资要收回,肯定要计算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这笔投资不投到高速公路,也会产生收益。
2、你所说的30年高速公路,一定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因为行政性高速公路没有那么长的年限。真因为高速公路投资巨大,回收期长,所以行政性高速公路投资不能很快收回,而ZF又需要资金修建新的高速公路。所以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获取新的建设资金以建设新高速公路是ZF和交通部门的选择。经营性高速公路一般都会延长收费年限,以吸引企业投资。你给出的全部是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数据。这些高速公路巨额的维护费用和收购经营权的巨大投资你又知道多少?
3、有关违规收费站,请问违了什么规?是不是以前的二级公路?二级公路已经全部免费了!
我不反对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数十年后可能相比原始投资获得了很大收入,但是,扣除维护费用,扣除时间价值,投资高速到达划算不划算?
我只知道,根据我在1楼的数据,这个记者很负责,告诉我们在米国投资高速公路10年可以获得20亿美元的利润。20亿美元的利润啊。在米国投资高速公路,谋求暴利很划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