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又到新一年采购资讯的季节了。今天了解到,彭博这么大的资讯社,其行为还不如国内的wind,简直毫无商业道德可言。本来2008年根彭博签了2年的使用合同,然后2010年的时候没有继续签合同。到了2011年,也就是现在,想减少一台彭博终端,结果彭博的回答是:不行,我们的合同于2010年已经自动展期了,也就是2012年才能到期。靠,感觉怎么想展期期权呢!然后的交涉结果是,如果确实想取消一台,那得交一半的罚金。天哪,都什么年代了,帝国列强在中国还这么飞扬跋扈!
坛子里,有没有对付过彭博的同学,给出出招。倒不是想挽回多少损失,这种霸王条款太让人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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