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的诡辩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了,诡辩的原因很多人都分析过,现实中也常有人仍在使用这种诡辩。
白是白,马是马,白马是白马,是这个诡辩论中的主题,在诡辩者口中,三者不是一回事。
但在事实中,白马身上的白与马者,是分不开的,而在意识中,一个事物的任何一个局部都可以想象成无限分割并独立,诡辩双方一旦脱离事实,那么诡辩就成立。
在纯意识领域,任何想象都可以成立,我想象大象没鼻子,完全可以在意识中马上出现一个没鼻子的大象,这在想象者来说,意识中完全可以做到。任何人也不能否定,也无法说这样想象是错误的,因为想象出来了,就谈不上有什么对错一说。只要不把想象当现实中的事实而论。
所以,在意识领域中,「白马非马」的逻辑是成立的,就可以想象的内容来说,白与马,在意识中分离,是完全可以办到的,这完全符合逻辑。
脱离事实的问题,不要硬拿事实套,要讨论事实时,不要拿想象套。
「白马非马」在事实的角度是荒谬的;但在人的意识想象角度,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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