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ynew-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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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沧桑金融(金融与文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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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2 01:00:40

  宰相是怎样炼成的
  李世民之外,唐朝还有一位皇帝在当代电视剧中出镜率很高,李隆基,也就是唐明皇。原因之一,他有一个妃子叫杨玉环,中国历史四大美女之一,“回眸一笑百媚生”说的就是她。
  这里谈李隆基,不是因为杨玉环。
  大唐官钱奇缺,民间铸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私铸者最初是士族,以后就是皇族和地方权贵。最终,皇族和地方官员手中的财富实在是太多了,公元709年,韦氏(武则天娘家)家族收入甚至超过了太府寺。
  这是李隆基绝对无法忍受的,就算都是皇族,也有亲疏远近。过于有钱,会有很多想法,比如,造反……
  公元717年、718年,李隆基两次下诏,私铸当死。负责这件事的人,是当时的宰相宋璟。有人说,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在政治上什么都需要理由,比如选择宋璟。
  管理学认为,即使职位很低,权力却不一定小,比如领导秘书、子女,比如唐朝宦官。这些人靠近皇帝,虽然在皇帝面前必须毕恭毕敬,但举手投足间也可以传递某种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皇帝。李隆基之前,没有一个太子顺利即位,宦官和皇子公主的影响不可小觑。
  李隆基当然想改变这一切,即使没有士族掣肘,皇权仍然需要绝对权力。然而,毕竟这些人也属于皇族,靠他们整治自己似乎不太可能,都是自己的骨肉至亲,没什么恶行(造反)就办了,也说不过去。靠中下级官僚好像也很难,毕竟敢跟皇子皇孙对着干的人是少数。
  李隆基之前,朝廷有很多宰相,尚书省左右朴射、中书令、门下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等,总之,宰相很多,最多的时候有16位。
  李隆基改变了这一切,创立了相权,以此对抗皇族中的反对势力。
  开元十六年(714年),李隆基废尚书省左右朴射,仅留门下侍中、中书令,这两个职务也不允许同时在职,实际上仅有一名宰相。
  相权集中于一人,才有可能对抗强大的皇族,对抗接近皇帝的宦官,此时宰相才真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过,相权仍旧不能与皇权抗衡,因为相权出自皇权,不过是皇权延伸,不具备挑战皇权的终极实力。
  第一个宰相是宋璟,很快他接到了一个任务,收缴私钱。
  开元二十年,宋璟在李隆基支持下在淮南一带收缴私钱,这是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对手,更是错误的方式。宋璟想消灭私钱,手段有点狠(捕责甚峻),不但要没收私钱,还追求从肉体上消灭。
  这就过份了。
  弄到砍头的份上,不至于,在收缴私钱的过程中宋璟得罪了很多人,更重要的是,私钱不可能禁绝掉,朝廷铸钱不足,再不让私铸,那才会真的很麻烦。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李隆基不可能得罪所有权贵,那些人是他政令的传达者,市场也不可能真的没有货币。当“以此招怨益多”、当“市井不通”,李隆基本人也开始嘲讽宋璟。
  接受缴私钱命令当年,宋璟罢相。
公廨钱
  公廨钱,始于隋朝,即官营高利贷。
  表面上,高利贷官营、私营似乎没什么分别。
  实际上,区别很大。
  公廨钱绝对是一个坏的先例,从隋史、唐史记录看,当时人们就一直在痛骂。
  首先,我们假设有人去借私人高利贷,即使债主穷凶极恶,债务人肯定是自己去借的,当然,不排除个别人被忽悠。即使被忽悠,借款人必定也考虑过后果,搞不好会会典妻卖子,甚至被卖为奴隶。但是,即使债主欺骗债务人,债务人仍然有思考的权力。
  无论如何,自己决定是否借款。
  官营高利贷,借款不一定需要理由。
  不一定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也许就是因为缴税晚了两天,还不是不想缴,而是那两天没在家。好了,官家直接从公廨钱里替你借了。
  现在,官府收债,不收租。
  还不上私营高利贷,好歹还可以选择逃走,即使有人追杀,毕竟杀人这个事儿,犯法。
  官营高利贷不一样。
  没有选择,甚至你不知道,就借了。
  如果不还,监狱等着。不是不想还,实在是还不起。公廨钱利率实在是太高了,连私营高利贷都望尘莫及。贞观年间,公廨钱的月利率就是10分,而且,唐朝曾多次颁布律令,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本金,唯独公廨钱例外。如果借款人死亡,由其子嗣来还,子孙又亡,由其亲族旁支来还,没有亲族保人,乡亲还。
  总之,钱是一定要连本带利还的。
  经营公廨钱的人叫做“捉钱史官”,李渊、李世民最初设“捉钱史官”,目的是安排富余官吏。但他们没想到,“捉钱史官”不厚道,自己经营高利贷,却用官府渠道来追索,官府也没有办法禁止。而且,公廨钱利息是用来发官吏薪水的,事关自己福利,确实是要当做大事来抓的。
  隋唐两代,公廨钱业务停了又开、开了又停,始终也没真正停止。
  高利贷的新业务
  唐朝有很多关于民间信贷的律令,看了以后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朝廷虽然自己开办高利贷业务,却不准个人、寺院放高利贷;第二,第一条从来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安史之乱之前,唐朝民间高利贷与以前没什么太多的区别,但利息相对比南北朝要低很多。
  唐朝中晚期,新业务出现了。
  初唐,高利贷客户大多是农民、商人,中晚期出现了一种很特别的客户——官员。这种业务在史籍里有个专有名词,“京债”。所谓京债,就是放款给在京新选官吏,待他们到任后归还。
  这实在不是好主意,有钱,谁也不会借高利贷,还钱自然靠贪污。
  更离谱的是,很多借款人是节度使,也就是封疆大吏。他们借的钱岂能是小数(皆以倍称之息贷钱于富室,动辄亿万,然后得之),他们又岂能仅是个把恶霸,更何况从当时的借据判断,利息高的实在是离谱,大约月息在10-20分。
  另外,一种比较特殊的客户是地方富户,这种业务没有一定之规,但有一条原则是确定的:
  诈骗。
  要说也简单,就是骗富户欠下债务,然后以极高的利息搞得人倾家荡产,回报极高,而且还款来源有保证,就是手段不够光明磊落。
  《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刘钥匙是一个富户,因为他用钥匙开家里的任何一个箱子都会看到满箱帑藏,于是就被高利贷惦记了,高利贷者故意借给刘钥匙一笔钱,很多年都假装忘记了。多年后,忽然有一天光临刘钥匙家,并取出借据。很可怜,刘钥匙的家财都归债主了。虽然《太平广记》没有描绘收债时的情景,如果说没使用武力,鬼才信。
  世界上有很多骗子,靠钱骗钱的最可恨。
  此时,借贷已经不再是信用,而是抢劫。更可耻的不是骗人,骗人最多让一家人跳楼,骗国家却会让一个民族失去十几甚至几十年的努力。这个图景我们将在现代部分见到,只是结局也更为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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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2 01:02:23
山雨欲来
  北宋,其实并不太平。
  为对抗游牧民族,唐朝在边境设立了很多军事重镇,这些地方军事势力终结了唐王朝。
  通过总结,赵匡胤认为:军权很重要。
  为了保证将领无法造反,赵匡胤把兵权收于枢密院,只有在开战前,将领才知道要带谁出去出征。不过,赵匡胤只能按住自己的刀把子,管不住边境游牧民族。正是这个“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政策,断送了北宋。
  北宋始于赵匡胤,也将终于赵匡胤。
  游牧民族生产力实在有限,抢劫倒是强项。辽、金、夏经常在北方边境闹事,反正北宋边兵要等朝廷诏令才能出战,等上十天半月,早抢完了。
  兵锋上控制不了北方游牧民族,又不想让他们称帝,只有用钱来买,买到不称帝为止,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为应付这些花费,北宋加重了税负。不想缴税,个别胆子大的就拉杆子反了,理由也很简单,反正朝廷的兵动不了地方。
  赵匡胤建立宋朝刚刚不到一百年,北宋政权就动荡不安了。
  朝廷危亡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比如,范仲淹。
  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范仲淹荣升秘阁校理,即皇帝的书僮。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不但可以经常见到皇帝,而且能够耳闻不少朝廷核心机密,绝对属于潜力股。
  本来前程似锦的范仲淹,却做了两件非常出格的事情。
  第一件事,指责刘后干政。
  刘后是皇帝的母后,是当时真正的统治者,赵祯登基时只有12岁,多年来都是由刘后理政。女主干政给中国历史确实惹了不少麻烦,相信刘后不是其中之一。刘后没有对上书做任何回应,范仲淹就此过关。其实,范仲淹很不厚道,如果刘后不主政,就得让一个孩子决定帝国命运,而这又是不可能的。如果上书被批准,那帝国的主人将是范仲淹。
  第二件事更太过份了,范仲淹指责皇帝更换皇后,顺便痛斥皇帝没有子嗣,要求立皇太弟。
  鉴于书僮指责自己性能力,赵祯出离愤怒了,1036年,贬范仲淹出知饶州。
  庆历3~4年(1043~1044年),北宋王朝内忧外患,已经难以收拾。此时,赵祯还是想起了自己比较亲近的人,庆历四年,诏范仲淹回朝拜相,赵祯希望他能挽救危局。
  范仲淹想毕其功于一役,具体办法这里不讲,核心只有一个:扩张皇权,抑制地方权力,手段是裁撤官员。
  这个办法,实在不怎么样。
  守旧势力已成气候,变革必将涉及守旧官僚利益,他们不会坐以待毙,一定会为自己利益斗争。辛辛苦苦爬上来,走到今天的位置不定磕了多少头,花了多少本钱。你想一纸律令就开销了我,没那么简单。变革可能有利于朝廷长治久安,但是不利于官员发家致富,对不起,一定不予配合。反对势力过于强大的时候,革新只能从小处做起,毕其功于一役是没有可能的。
  范仲淹,即使是当权者,没有官吏配合,也就等于没有权力。
  不过,范仲淹不这么想。
  他派出了很多“按察使”分赴各地考核官员,等汇报材料一到,就把一批渎职官员名字划掉,削职为民。
  有人对范仲淹说:
  “你这大笔一勾,可就有一家人要哭!,你一手举簿一手举笔,宛如阎罗”
  范仲淹的回应是:
  “一家人哭,总该比几个州县的人哭好些!”
  范仲淹考虑的没错,一家人哭确实比整个州县的人哭好。
  不过,全州县的人哭是没人听的,范仲淹也听不到。一家人哭却可能直接哭到他的上司,皇帝那里。而且,范仲淹也不能保证他的手下完全公事公办,不夹带私人。
  或许,范仲淹也意识到了。但身后有皇帝撑腰,还怕你哭。
  问题是,皇帝怕。
  范仲淹可以“尽黜旧人”,皇帝不能。
  单凭范仲淹彻底换掉原班人马,皇帝没这个胆子,那样,皇帝就成了傀儡。在中国王朝的历次变革中,不是每次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人民的政令都能畅行无阻。打破既有利益格局从理论上也许是正确的,但如果执行不了,还不如换一种方式。
  很快,范仲淹的两个手下卷入一场谋逆案,罪名当然是子虚乌有。结果,范仲淹再次被贬,出知那州,再也没有入朝拜相。
  青苗法的是是非非
  范仲淹罢相后,就不用“处庙堂之高则忧其君了”,始终在那州“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然”。风暴却仍在酝酿……
  终于,一个比范仲淹更猛的人横空出世,王安石。
  宋仁宗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上万言书,这次上书充分体现了王氏变法思想,“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赵祯没搭理他,王安石也消停了几天。
  宋神宗赵顼登基时年仅19岁,涉世未深,王安石终于等到了机会。
  神宗宁熙元年(1068年),赵顼诏对王安石,询问治国之策,王安石又把万言书搬了出来,顺便附送一份《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意思是说,宋朝百年不败,是侥幸,现在到了宋朝危亡的紧要关头,必须变革。
  王安石肯定是不对的。
  一个从战乱中走出的王朝,立国百余年不倒,绝无侥幸。别说百年,一年也不行。
  五代十国,兵戎都不弱于宋朝,宋朝虽然军事羸弱,但经济要远盛于周边民族,一个农业劳动力原粮产量仍可以达到3000市斤,且茶、瓷器等均是世界翘楚。纵然在一两次争锋中游牧民族可以击溃宋军,但战争最终靠经济支撑,游牧民族根本没有可能击溃宋王朝。
  虽然骂了本朝,仍然得到了皇帝赏识,这种仕途轨迹在历史上被称为“幸进”,就是说凭偶然机会被委以重任,比如,王安石。
  指责幸进不是没有道理的,没有经过朝堂历练,骤然身登高位,自然是意气风发;意气风发之后,难免要干一些超常规的事情;超常规,必然打破利益格局;反对(不稳定),也就必然接踵而来。
  不管王安石的文笔多么振聋发聩,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多弄钱给朝廷,方式可以多元化,比如“青苗法”。
  朝堂之上,王安石遇到了对手,一些历史课本告诉我们,那些人是顽固的守旧派。领头的,是小时候就敢砸大缸救人的司马光,这样的人,自然不白给。
  在跟王安石的辩论中,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财货万物,只有此数,不在民,便在官”。意思是:天下财富总量一定,都弄到官府里,百姓必然贫困,财政增收摆明了与民争利。
  赵顼最终倒向了王安石,虽然他是有志青年,但太年轻了。
  关于这场变法,中国历史上争议太多了。所以,这里只谈有关金融的一些内容。
  青苗法是一种官方信贷,可以说是一种官办金融。跟唐朝公廨钱也差不多,官府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放贷,规定利息为40%,农户保甲连作归还,利息用来作为官府用度。
  青苗法本息的清收力度,是很大的。今天,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没有可能动用国家机器帮他们清收贷款,北宋官府却可以,因为官府就是放贷者。
  没有增加税收,却增加了收入,理论上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不过,也仅仅是理论上的。司马光说的并没有错误,不增加税收,却增加收入,那是不可能的。增加的收入是变相税收,蛋糕只有这么大,不在官,便在民,官家拿走的越多,人民就越羸弱。
  变法的另一个内容叫做“市易法”。
  市易法,就是以内库藏钱一百万贯、京东市钱八十七万贯作本钱,控制市场价格。至于如何确定价格,由官府看着办,同时仿照青苗法,商人缺钱的时候可以向官府贷款,年息两分。
  实在离谱了,靠官府平抑市场价格,北宋再牛,肯定没有牛到这个份上,就是前苏联也没办成这事。至于贷款给商人,结果跟青苗法也差不多。
  青苗、市易法颁布后,司马光当面向赵顼痛陈:
  “民间高利贷都能逼人饥寒流离,丧失土地;现在您让县令出来放债,还不知道要弄出什么事情。虽说您规定不能逼迫小农借债,可富户高利贷同样没人逼迫,一样弄成鸡飞狗跳。”
  司马光还是低估了官僚机构的能量,地方官府确实没有强迫小农借债,他们强迫富户。所谓“抑配”、“散表”就是由此而来,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而且专挑富户下手,理由很简单,只有富户能还钱。而且,保甲连坐,一户还不上,必须有人还。
  再这样下去,必然是“富室既尽,常平已坏,帑藏又空”。
  面对纷纷而来的指责,王安石拿出了他的魄力:“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从气势上看,这是一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名言,不一定有用。
  天变真的不足畏惧吗?
  1074年,广州司法参军郑侠向神宗赵顼献《流民图》,百姓流离失所,背井离乡。赵顼登上汴梁城楼,就是在京都汴梁,《流民图》也是一幅写真。
  随后,王安石罢相。虽然再次复相,但终于在1076年出判江宁,生前也没有回到相位。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峰
  王安石不可能不知道新法的害处,1086年,他已到弥留之际,病榻上,听说新法中雇役法也被废黜,叹息:
  “亦罢至此乎”
  他应该知道,雇役法是新法中唯一值得称道的,其他更多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可惜,当他身处高位时,即使知道害处,仍旧坚决相信自己有能力扭转乾坤。王安石曾经留下“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峰”的诗句,这才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
  自以为掌握了真理,自以为是为国为民,所以别人的话都是“浮云遮望眼”,因为只有他才“身在最高峰”。浮云有时确实遮住眺望的眼神,但浮云之下是芸芸众生,而最高峰往往只有一个人。
  岂能以天下作为一个人的赌注,又岂能以天下奉一人?
  一个人有了权力,不是如何去运用权力,更不是滥用权力,而是要遏制自己的权力欲。
  身居相位,杀心自起。
  他必须克制自己的权力欲,可惜一代文豪王安石没有做到,他顽固的认为自己所推行的一切是对的,即使有瑕疵也能在执行过程中补过。面对积弊百年的北宋体制,王安石要对付成千上万的官僚,他一个人或者说几个胸怀天下的人,怎么可能对抗整个体制?
  不过,变革仍是对的。
  如果变革是错的,那腐朽就是对的;
  如果变革是错的,那就应该因循守旧。
  变革有很多种,为了国家富强,甚至为了自己名标青史,中国古代有很多雄才大略的政治家,悲剧人物商鞅、奸雄王莽、枭雄曹操,他们都在变法,相信他们中没有一个希望搞得国家糜烂,甚至自己身败名裂,他们也都肯定深刻考虑过如何变革,至少比不看史料就乱评历史的职业写手考虑的深刻。
  不是每一个人都成功,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失败,所有的成功和失败都只能限定在一定程度上。之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既然是变法就不可能尽变。如果全部推倒重来,除非天崩地裂。
  北宋百年积弊至此,就算革除了整个官僚系统,习惯已经形成,而制定直至认同新制度,需要多长时间?
  王安石在中国历史上并非一位匆匆过客,但只是牛人,不是神人。他,留下了印迹,留下了身后的是是非非,却并没有留下辉煌。要说有辉煌的话,那也是文学,而非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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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2 01:03:44
何为天道
  唐朝以来士族逐渐衰败,汉董仲舒创立的今文经学是士族政治的产物,但到了官僚体制下,就不怎么好使了。新兴封建官僚开始思索自己的思想体系,王安石就是其中之一。
  王安石认为:万物由“道”而来,人道是变化的,天道却可以不变,当人道超越天道,就可以称为“圣”。王安石就把这套理论拿出来忽悠赵顼(宋神宗),劝说赵顼去超越天道,超越尧舜,可怜赵顼就这样成为贯彻他人生理想的牺牲品。
  王安石是宋代宰相,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不过,王安石的学术造诣跟程颢、程颐以及后世的朱熹、陆九渊比,差远了。二程也讲道,二程的“道”本身就是天理,圣人也要遵循天道,天道不可违。遵循天道的方法就是《大学》中所讲的“格物致知”,最后才能“穷天理”。格物,不是让你去对着竹子格(明代王守仁终于对着竹子格到了天理,但只是个案,不能复制)。人存于世间,人伦才是最大的天理,首先,要格人伦之理。每天要冥想,仔细想想所干的事情是不是符合天理,因为只有明白了天理才能“去人欲”。
  二程理论在继承人身上很快出现了分化。
  程颢的继承者朱熹最终将理论发展为理学,也就是宋明理学。人都有天理的本份,即使“小人”也有,大家要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存天理”,必须“明天理”,“明天理”,必须“穷理”。如何穷理,朱熹没有创新,还是每天都思考,反省自己所作所为。
  后世往往认为,程颐的继承者叫做陆九渊,陆九渊自己不承认,据自己说他的理论出自家传。陆九渊将程颐的理论发展为“心学”,心学的核心是“心即理”。与理学相比,心学更注重个人内心的体验,人与天地万物都在无穷之中,天理就是人欲(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在陆九渊的理论中,心和理天赋永恒,仁义礼智信并非外铄,格物的目的就在于穷此理、尽此心,时时使心恢复本然。
  理学与心学,此后历史上交相辉映,虽然在明代也绽放异彩,但在封建专制压制下最终双双阙如,奴化了中国文化自身,中国最终也走入了封建路径依赖的怪圈,直至被西方列强打破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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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2 01:04:30

  宋金铸币之战
  南宋立国江南,京城临安(今杭州)襟江抱湖,内接运河外通海洋,是天然的运输途径,鼎盛时期,人口达到120多万,据说有414行按行业集中于各街道。丝织业、造纸业、造船业绝对是当时的世界翘楚。
  造船业,宋代已经可以造巨型船,“帆若垂天之云,一船数百人”。造纸业,人们现在经常提到古代图书“宋本”。“宋本”并不是单纯时代名词,而且代表着精确和典范,可惜元朝以后部分技术失传,后世虽然不断模仿,但始终没有能超越宋代水平。
  然而,历史合理性经常让人无比困惑。因为,南宋发达的商业来自于当时投降派对金国的妥协。
  被完颜兀术(就是《说岳全传》里的金兀术)赶到江南后,南宋朝廷再也没想恢复故国,当然这主要是赵构的想法。理由很明显,被俘虏的徽钦二帝都回来了,这个皇帝由谁来当?
  1141年宋金议和,半壁江山掩兵卸甲,农耕逐步恢复。中国南方地理环境本就较北方优越,只是宋代以前政治重心在北方,南方经济必须服从北方安排,现在没有这个问题了。
  这段时间,南宋和金国始终对峙,小打小闹之外又加上了争夺铜币,虽然可以罗列很多攻伐,但最关键的一条:金国生产力低于南宋,从而铜钱购买力也高于南宋。
  兵戈熄灭了,宋金开始争夺铜币。双方的目的都只有一个:把对方的铜钱弄到自己地盘上;
  斗争规则:不准动武;
  主战场:两淮地区。
  南宋首先祭出了王牌,严厉查处携带铜钱出关的所有人,当然仅仅是名义上。查处措施包括:没收铜钱、加倍罚款、革职、断荫赎,其中断荫赎最狠,就是说从能查到的祖宗开始,死人、活人官职一起罢免。查处确实很严厉,但弄铜钱到金国确实能挣很多钱,朝廷可以罢免相关人员官职,但有的人根本不是官员,无从罢起,最多就是经济处罚。而且,总有人能躲过官府查验,就是二十四小时全线看守边境,也保不准有人监守自盗。
  所以,宋朝以上政策无效。
  金国拿出的方法却很有效。
  首先,金国在淮北用短陌。所谓短陌,就是宋朝一百枚铜钱一串,到金国六十枚就算一满串。
  其次,向南宋卖盐。南宋产盐的实际成本并不高,但盐是官营商品,加上税款,价格就很高了。金人也不笨,南宋产盐的法子他们也会,以成本价售盐,但宋人必须用铜钱买。
  最后,发扬扬长避短的作战方针。金国产绢,同样质量,绢价比南宋低将近一半,金国一匹绢价1贯钱多,而南宋至少要3贯。金国不产茶叶,所有人不准喝茶。
  以上几条,除茶叶禁令外,每条都可为南宋铜钱运输者带来实际利益。看来,以行政管制控制货币流动,在古代就行不通,铜钱争夺战中,南宋一败涂地。
  第一次恶性通货膨胀
  铜都被金国弄走了。没铜,就用纸币。
  绍兴三十年(公元1160年),南宋杭州知府钱端礼江设官方发行的会子,次年2月朝廷在全国推行会子。所谓会子,就是朝廷和官府发行的纸币,东南地区开始使用官印纸币。到了宋孝宗赵昚(shèn)时期(1162~ 1189年在位)又开始在地方发行地方性纸币,比如关外银会子、川交子等。
  赵昚登基之初,会子发行量应该在980万贯左右,这个数量不算大,淳熙年间(1174~1189年)达到了2400万贯,但赵昚对纸币还是比较慎重的,淳熙年间一贯会子可以换到750文铜钱。而且,赵昚前后两次收缴会子,收缴的会子被当众焚毁。
  到了宋宁宗赵扩(1194~1224年在位)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他希望通过会子解决财政问题。而且,他办了一件非常蠢的事,试图夺回北宋失地,史称开禧北伐。
  北伐,在有能力的时候,是好事。没能力的时候,只能劳民伤财。
  赵扩当政期间,本来财政就极其匮乏,军费全靠会子支撑,开禧年间会子增发了14倍,北伐却以失败告终。
  想法是好的,结果是糟的。“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如果说赵扩为了北伐发行会子,尚属有情可原,后面的就更离谱了。
  宋理宗赵昀(1224~1264年在位)嘉熙年间,会子居然增发了64倍。至此,会子已经丧失了纸币信誉,很快就成为“得之者唯恐去不速也”,以国家信誉发行纸币的第一次试验结束了。
  很快,南宋王朝面临更大的挑战,又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出现了,蒙古。
  对抗蒙古过程中,南宋试图重整会子,发行金银现钱关子替代会子,这个时候朝廷已经没有能力了。最离谱的是,朝廷居然用钱关子给士兵发饷,据说当时士兵一天的收入还不能买一双草鞋,而南宋士兵需要负担一家人生活。关子的发行直接导致了南宋兵力疲惫,终至亡国。
  “楮币蚀其心腹,大敌剥其四肢。危亡之祸,近在旦夕”。
  唐宋金银
  金银天生非货币,货币天生是金银。
  在古代小说、影视里,银子是中国古代货币,这似乎理所当然。实际上,直到宋末金银始终没有成为货币。
  虽然,唐宋已有金银出现,用途说起来却颇不好意思:礼品馈赠(贿赂)。
  翻遍了《旧唐书》、《新唐书》,金银似乎总是在这个时刻出现,然后就是税负、悬赏和赌博。加腾森曾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礼品馈赠被列为唐宋金银第一用途。至于金银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则全部出现在战乱年代,比如唐末扬州战乱中曾有记录,一斤金子只能换得米五升。
  金银在唐宋大抵只是上层官僚的财富贮藏手段,或者是地方豪强抵徭役的对价,唐初曾记载纳14两银子可抵一年劳役,这个价格一般家庭绝对出不起的。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南宋这么发达的商品经济没衍生出金本位、银本位,甚至连铜本位都混丢了,弄出个铁钱甚至纸币来。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说法很多。
  在此,我们也给出一种解释。
  货币天生是金银,前提是金银价值与流通中的商品价值基本齐平。虽然,唐宋时代中国冶炼技术并不差于西欧,但农业、手工生产能力却远强于西欧。由于流通中的商品价值远远超过了金银承载能力,币材反而不容易递进,因此,金银始终没有成为主要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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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sh1221 发表于 2011-3-22 08:27:06
谢谢楼主的劳动和分享

16
sh1221 发表于 2011-3-22 08:27:29
希望楼主继续进行下去

17
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4 02:42:22
第4章 信仰时代
  (欧洲中世纪)
  
  一
  海盗旗飘扬
  西欧诞生,却没有快乐的童年。
  当时,今丹麦、挪威和瑞典地区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冷兵器时代作战拼的是体力,原始人能力还是很强悍的,出海劫掠,更是看家本领,北欧人号称当时世界上最可怕的掠夺者,史称“北欧海盗”。
  对已经融入基督文化的日耳曼人来说,北欧人属于野蛮人,他们用原始战争方式对付西欧骑士。按照欧洲大陆骑士制度,骑士之间要一对一公平决战,骑士攻击步兵被认为是一种耻辱,骑士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何况当时西欧还没有出现重装骑士,骑士只能骑着一匹马,拿个带倒钩的棍子,战斗力实在难以恭维。
  在北欧海盗的眼里,这些规矩很奇怪,当然不会遵守,在他们看来一群斗一个似乎更合理。
  北欧海盗VS西欧骑士,没有胜负悬念。
  这段历史中,别说金融,就连一般史实记载都非常少,欧洲历史学家对付这段历史的方法,只有一个字:猜。
  也难怪,当时北欧没有文字,西欧倒是有文字,就是每次都战败,胜利者要的是粮食、布匹、财宝,文字记对海盗来说实在累赘,大概都丢弃了。后世历史学家了只能对着文物想象,比较公认的结论其实是废话:北欧海盗对西欧的影响不可磨灭。
  欧洲大陆王室无法应对倏忽而来的海盗,封建领主势力因此空前增强,不能指望国王保护,就得靠自己了。
  10世纪末,法兰克王国(加佩王朝)的实际统治区域仅限于自己领地,在领主地盘上,国王的命令等于零。此时,法兰克国王混的实在惨透了,既没有财政收入,又没有行政机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采邑,唯一的权力是代表法兰克进行外交,至于决定是否能执行,完全要看封建领主的心情。神圣罗马帝国则虽然相对地处内陆,但东部还有匈牙利骑兵,王室既对付不了小股海盗,拿骁勇的匈牙利骑兵也没办法。代表地方势力的公爵则以自保为号召,篡夺了王室权力。
  不列颠岛混的比欧洲大陆更惨,英吉利海峡是北欧海盗的天然行军大道,岛上原有三个国家,两个被丹麦人灭了,剩下一个西撒克斯王朝被赶到沼泽地阿赛尼岛,丹麦人在不列颠岛上建立了一片丹麦区。不过,北欧海盗为西撒克斯王朝统一全岛扫平了道路,虽然最后丹麦人克努特(1017~1035年)在英国就王位,但王位很快就回到了西撒克斯贵族手中。
  意大利则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在这段时期率先形成了西欧政治经济制度雏形。意大利没经历过长时间封建统治,领主力量在战争中逐渐衰微,此时意大利城市兴起。在城市主教领导下,市民逐渐取得了城市税收权、财政权和司法权,到10世纪末期甚至取得了城市防卫权。不过,此时的意大利城市,还不具备挑战封建城堡的实力,只不过是商业人口“能自由呼吸空气的地方”。
  入侵、劫掠,对北欧自身影响也很大,原始氏族体制逐渐被打破,王权逐渐替代了原始社会氏族首领。北欧人开始追求平稳、安定的生活,1000年左右北欧人逐步接受了基督教,被基督教同化。
  二
  城镇的兴起
  在西欧骑士小说中,中世纪意味着庄严的城堡、骁勇的骑士和多情的贵妇人。实际上,所谓中世纪城堡,大多数也就是几道木栅栏围着几个石头房子,因为8~10世纪西欧石质建筑的成本很高,小领主根本负担不起石头城堡。
  木头栅栏里圈禁的农奴,生活自然比唐宋自耕农差远了,也就弄点玉米糊糊喝喝,运气好的时候弄点玉米面包。至于小麦,欧洲人不会吃,因为他们做饭的主要手段是烤,不是蒸。靠西欧当时的厨具,小麦不能烤成面包。在这样的城堡里,农奴手中别说货币,就连交换都没有,既然不可能离开这个破木头栅栏,要货币干什么。
  10世纪后期,北欧海盗逐渐消停了,欧洲农业生产开始创新,从东方学习到了马颈轭、马蹄铁和双轮马车,农业生产力提高很快,商业复苏,城镇再度兴旺。
  城镇再度兴盛的地方,是当年雅典文明的发源地。
  因为,这些地方还是种不出粮食来,当地居民始终靠纺织为生,以纺织品换粮食。此时,新型城镇还不能算是城市,也就是在路口、码头多了几个建筑、几条街道。
  与罗马时期的城市相比,这些地方简直就是破烂。不过,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此时的破烂却远比罗马气势恢宏的建筑珍贵。
  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是,这些集市、城镇产生于经济自然演进,不具备封建职能。城堡靠领地过日子,领主的消费远大于生产,城镇不一样,城镇居民要自给自足,没有行政权力,当然也不会有人被白白养活,城镇中集中的是商人,是手工业者,他们和整个城镇都要靠收益存在。十一世纪后期,整个西欧城镇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个时代被称呼为“商业革命”。
  现代意大利、法国、英国的城市雏形基本都在这个时期出现或者再度繁荣,威尼斯、米兰、佛兰德等等。不过,此时聚集在城镇的人并非中产阶级,相反,是一群逃亡的农奴、流浪汉和失意中小贵族后裔。总之,在这群人的脑子里,对领主权威是不怎么尊重的。
  当时,城镇一般建立在领主领地之上。领主把土地转包给城镇也没什么坏处,起码赋税要比收租强很多,反正城镇的所在地一般也不是农田。还有一个问题,而且,城镇兴起初期,多数是其他领主的逃亡农奴,别人的农奴变成自己领地居民,总不是件坏事。
  不过,城镇兴起的道路并不平坦,城镇居民要跟领主谈判,关键时刻还是要跟领主比谁的刀把子硬。
  最初,城镇只有民兵(步兵),领主带来的是小领主——骑士,为了自己的利益,骑士往往放下骑士风度,与步兵对砍,结果自然是城镇战败。但是,打仗需要钱,骑兵是个很费钱的差使。一般来说,骑士要有甲胄、两匹战马(一匹作战用,一匹驮甲胄、仆人),顺便带几个农奴当步兵和仆人,帮助骑士穿甲胄,还得自备粮草。
  以小领主为主的骑士一般年龄都在30岁以上,已经超出了最佳作战年限,在雇佣兵面前,骑士再也没有任何优势,在对抗中逐渐败北。一手是钱带来的雇佣兵,一手是谈判后的税金:城镇逐步搞定了领主,获得了自治权,先后建立了自己的法庭、税收机构和行政管理框架。
  那个时代,城镇更类似于一个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力撤资(离开城市),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
  这一点至关重要,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各个城镇最初法规各不相同,后来一些成功的法规体系被抄袭,城镇终于形成了类似的法律规则。这个时代的城镇法律仍旧充满了野蛮,比如斩首、切四肢、挖眼等等。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当时的城镇是现代文明发源地,从法规中获益的多是城市上层,包括收益高超的工匠、或者富商大贾。其实,任何时刻法律、规则的获益者都是强势群体,所谓经济学“模糊面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即使原始社会,人群中也有强者,制定规则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
  城镇逐步发展,终于,城市出现了。
  城市兴起,欧洲出现了市民阶层,而在此之前只有农奴和贵族、骑士、教士。市民是自由人,他们的追求比较赤裸裸,就是钱。为钱可以去冒险,可以去征战。在城市兴起之前,土地是西欧财富的最佳贮藏手段。当商品、货币支撑新型贵族,封建制度的基础终于被动摇了。市民拥有货币,完全可以挑战世俗权力,因为他们具备经济基础。

18
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4 02:43:11
第4章 信仰时代
  (欧洲中世纪)
  
  一
  海盗旗飘扬
  西欧诞生,却没有快乐的童年。
  当时,今丹麦、挪威和瑞典地区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冷兵器时代作战拼的是体力,原始人能力还是很强悍的,出海劫掠,更是看家本领,北欧人号称当时世界上最可怕的掠夺者,史称“北欧海盗”。
  对已经融入基督文化的日耳曼人来说,北欧人属于野蛮人,他们用原始战争方式对付西欧骑士。按照欧洲大陆骑士制度,骑士之间要一对一公平决战,骑士攻击步兵被认为是一种耻辱,骑士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何况当时西欧还没有出现重装骑士,骑士只能骑着一匹马,拿个带倒钩的棍子,战斗力实在难以恭维。
  在北欧海盗的眼里,这些规矩很奇怪,当然不会遵守,在他们看来一群斗一个似乎更合理。
  北欧海盗VS西欧骑士,没有胜负悬念。
  这段历史中,别说金融,就连一般史实记载都非常少,欧洲历史学家对付这段历史的方法,只有一个字:猜。
  也难怪,当时北欧没有文字,西欧倒是有文字,就是每次都战败,胜利者要的是粮食、布匹、财宝,文字记对海盗来说实在累赘,大概都丢弃了。后世历史学家了只能对着文物想象,比较公认的结论其实是废话:北欧海盗对西欧的影响不可磨灭。
  欧洲大陆王室无法应对倏忽而来的海盗,封建领主势力因此空前增强,不能指望国王保护,就得靠自己了。
  10世纪末,法兰克王国(加佩王朝)的实际统治区域仅限于自己领地,在领主地盘上,国王的命令等于零。此时,法兰克国王混的实在惨透了,既没有财政收入,又没有行政机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采邑,唯一的权力是代表法兰克进行外交,至于决定是否能执行,完全要看封建领主的心情。神圣罗马帝国则虽然相对地处内陆,但东部还有匈牙利骑兵,王室既对付不了小股海盗,拿骁勇的匈牙利骑兵也没办法。代表地方势力的公爵则以自保为号召,篡夺了王室权力。
  不列颠岛混的比欧洲大陆更惨,英吉利海峡是北欧海盗的天然行军大道,岛上原有三个国家,两个被丹麦人灭了,剩下一个西撒克斯王朝被赶到沼泽地阿赛尼岛,丹麦人在不列颠岛上建立了一片丹麦区。不过,北欧海盗为西撒克斯王朝统一全岛扫平了道路,虽然最后丹麦人克努特(1017~1035年)在英国就王位,但王位很快就回到了西撒克斯贵族手中。
  意大利则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在这段时期率先形成了西欧政治经济制度雏形。意大利没经历过长时间封建统治,领主力量在战争中逐渐衰微,此时意大利城市兴起。在城市主教领导下,市民逐渐取得了城市税收权、财政权和司法权,到10世纪末期甚至取得了城市防卫权。不过,此时的意大利城市,还不具备挑战封建城堡的实力,只不过是商业人口“能自由呼吸空气的地方”。
  入侵、劫掠,对北欧自身影响也很大,原始氏族体制逐渐被打破,王权逐渐替代了原始社会氏族首领。北欧人开始追求平稳、安定的生活,1000年左右北欧人逐步接受了基督教,被基督教同化。
  二
  城镇的兴起
  在西欧骑士小说中,中世纪意味着庄严的城堡、骁勇的骑士和多情的贵妇人。实际上,所谓中世纪城堡,大多数也就是几道木栅栏围着几个石头房子,因为8~10世纪西欧石质建筑的成本很高,小领主根本负担不起石头城堡。
  木头栅栏里圈禁的农奴,生活自然比唐宋自耕农差远了,也就弄点玉米糊糊喝喝,运气好的时候弄点玉米面包。至于小麦,欧洲人不会吃,因为他们做饭的主要手段是烤,不是蒸。靠西欧当时的厨具,小麦不能烤成面包。在这样的城堡里,农奴手中别说货币,就连交换都没有,既然不可能离开这个破木头栅栏,要货币干什么。
  10世纪后期,北欧海盗逐渐消停了,欧洲农业生产开始创新,从东方学习到了马颈轭、马蹄铁和双轮马车,农业生产力提高很快,商业复苏,城镇再度兴旺。
  城镇再度兴盛的地方,是当年雅典文明的发源地。
  因为,这些地方还是种不出粮食来,当地居民始终靠纺织为生,以纺织品换粮食。此时,新型城镇还不能算是城市,也就是在路口、码头多了几个建筑、几条街道。
  与罗马时期的城市相比,这些地方简直就是破烂。不过,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此时的破烂却远比罗马气势恢宏的建筑珍贵。
  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是,这些集市、城镇产生于经济自然演进,不具备封建职能。城堡靠领地过日子,领主的消费远大于生产,城镇不一样,城镇居民要自给自足,没有行政权力,当然也不会有人被白白养活,城镇中集中的是商人,是手工业者,他们和整个城镇都要靠收益存在。十一世纪后期,整个西欧城镇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个时代被称呼为“商业革命”。
  现代意大利、法国、英国的城市雏形基本都在这个时期出现或者再度繁荣,威尼斯、米兰、佛兰德等等。不过,此时聚集在城镇的人并非中产阶级,相反,是一群逃亡的农奴、流浪汉和失意中小贵族后裔。总之,在这群人的脑子里,对领主权威是不怎么尊重的。
  当时,城镇一般建立在领主领地之上。领主把土地转包给城镇也没什么坏处,起码赋税要比收租强很多,反正城镇的所在地一般也不是农田。还有一个问题,而且,城镇兴起初期,多数是其他领主的逃亡农奴,别人的农奴变成自己领地居民,总不是件坏事。
  不过,城镇兴起的道路并不平坦,城镇居民要跟领主谈判,关键时刻还是要跟领主比谁的刀把子硬。
  最初,城镇只有民兵(步兵),领主带来的是小领主——骑士,为了自己的利益,骑士往往放下骑士风度,与步兵对砍,结果自然是城镇战败。但是,打仗需要钱,骑兵是个很费钱的差使。一般来说,骑士要有甲胄、两匹战马(一匹作战用,一匹驮甲胄、仆人),顺便带几个农奴当步兵和仆人,帮助骑士穿甲胄,还得自备粮草。
  以小领主为主的骑士一般年龄都在30岁以上,已经超出了最佳作战年限,在雇佣兵面前,骑士再也没有任何优势,在对抗中逐渐败北。一手是钱带来的雇佣兵,一手是谈判后的税金:城镇逐步搞定了领主,获得了自治权,先后建立了自己的法庭、税收机构和行政管理框架。
  那个时代,城镇更类似于一个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力撤资(离开城市),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
  这一点至关重要,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各个城镇最初法规各不相同,后来一些成功的法规体系被抄袭,城镇终于形成了类似的法律规则。这个时代的城镇法律仍旧充满了野蛮,比如斩首、切四肢、挖眼等等。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当时的城镇是现代文明发源地,从法规中获益的多是城市上层,包括收益高超的工匠、或者富商大贾。其实,任何时刻法律、规则的获益者都是强势群体,所谓经济学“模糊面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即使原始社会,人群中也有强者,制定规则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
  城镇逐步发展,终于,城市出现了。
  城市兴起,欧洲出现了市民阶层,而在此之前只有农奴和贵族、骑士、教士。市民是自由人,他们的追求比较赤裸裸,就是钱。为钱可以去冒险,可以去征战。在城市兴起之前,土地是西欧财富的最佳贮藏手段。当商品、货币支撑新型贵族,封建制度的基础终于被动摇了。市民拥有货币,完全可以挑战世俗权力,因为他们具备经济基础。

19
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4 02:43:34
货币重生
  商业发展,城镇兴起,必然需要货币进行交易。
  货币,已经在战乱中的欧洲沉睡了300多年,该重生了。人类文明演进中,文明愈发达,交换就越频繁,货币是大规模交换的必要手段,也是承载人类文明的方舟。
  11世纪开始,城镇开始自己铸币,不可能总是以货易货。12世纪,欧洲发现了弗莱贝格等一系列新银矿,丰富的银矿为未来一个半世纪欧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币材,也为大规模铸币提供了契机。
  当时,矿主没有兴趣对银矿铸币,他们直接铸成银条,再送进各个城镇。城镇当局对银条的处理方式倒也简单,仅进行重量检验,然后铸上标记就算完事。这个方法其实很好,城镇散落于各地,银条没什么特征,到那里都可以用。虽然不是铸币,也没有减值的危险。虽然,此时欧洲各国也开始铸造货币,但发行范围都不大,银条始终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经济发展中,永远会有矛盾,金融就是在这种矛盾和平衡中发展的。
  新的麻烦很快产生了,贸易额度不断增大,带着银条上路很容易碰到强盗。解决方式也应运而生,汇兑商人出现了,在主要贸易城市,汇兑商根据商人要求把银条从一个人名下转到另外一个人名下,汇票由此诞生。从现在发现的热那亚香槟贸易记录中看,12世纪汇票制度已经成为支付习惯,大部分城市之间的香槟贸易都用汇票支付。
  这段时间,汇兑商的能力应该不会很强,比如王室成员的赎金,汇兑商就没有能力承担,仍旧用贵金属直接支付。中古时代,对西欧来说,战争胜利要俘虏对方首领,而不是肉体消灭。干掉对方只能逞一时之快,俘虏对方却可以勒索财富。
  中世纪初期黄金没有成为主要币材,主要是黄金太少,而且产地过于集中。只有法兰西黄金丰富,但在法兰西黄金要比白银便宜很多。14世纪初期英法百年战争,法国没银币,就拿金子蒙事,腓力四世想靠黄金收买低地国家,不过这也是法国最初战败的原因之一。
  十字架上的银行
  7世纪伊斯兰教崛起以来,基督教始终处于守势。如果不是拜占庭帝国挡在伊斯兰势力和西欧中间,恐怕这些上帝信徒早改信真主了。
  耶路撒冷在基督徒眼中是神圣的,到耶路撒冷朝觐始终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赎罪方式。然而这一切在1071年改变了,凶悍的突厥人禁绝基督徒朝觐,并虐杀朝觐的基督徒。
  对基督徒,对罗马教廷,这都是难以忍受的,冲突已经迫在眉睫。
  鉴于教皇没有军队,领主又各自为政,基督徒只能是组织志愿军,也就是十字军,目标是夺回耶路撒冷。
  西欧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十字军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军队给养由意大利地区商人提供,不发装备,战士自带。冷兵器时代,似乎是个人就能拉到战场上,可战场毕竟不是群殴,就算打遍全村无敌手,那是因为你够狠、下手够黑。战场要讲攻伐,侧翼佯攻和正面对攻,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撤退,在不同的时点完全是两码事。
  正是因为这种士兵构成,后世研究才夸大了十字军的贪婪。有人说,十字军东征是破落骑士去抢劫,实在是低估十字军信仰了,在活命和抢劫两者之间,似乎还是活命比较重要。
  激励十字军出发的目的,救赎至少和抢劫同等重要,尤其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前,教皇在演讲中蛊惑:
  我现在恳求你们,不,不是我,乃是主在恳求。我只是作为基督的使者向你们勉力,督促一切等级的人,骑士、步兵、富人、穷人,都必须迅速起来,给与基督徒以援救,将这个邪恶的种族从我们兄弟的土地上消灭干净。
  上帝授权给我,让我把这个赎罪的权力赐给一切参与的人。
  这是一种完美的结合,只要成为十字军战士,以前的罪责就可以赎清,又可以到异邦抢劫。谦卑的忏悔和凶残的屠杀居然结合在一起,这就是十字军东征。
  此时,刚刚诞生的商业资本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的商人做梦都想从阿拉伯和拜占庭手中夺取地中海东部贸易港口。他们手中有钱,可以组织武装力量,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宗教冲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
  在基督信仰和发财的双重号召下,西欧基督徒先后组织了九次东征,史称“十字军东征”,其中能称得上有规模的只有四次,而成功的只有半次。
  之所以说只赢了半次,是因为只有第一次东征攻下了耶路撒冷,但进攻者不是西欧十字军。1095年,第一批十字军共10万人,刚到匈牙利就基本上全军覆没了,最终打下耶路撒冷的是1096年西欧封建主重新组织的骑士以及拜占庭帝国军队。
  之后的十字军,就更离谱了。1212年居然组织了3万名儿童,号称“儿童十字军”,结果非常无厘头,大部分战士被军官拐卖贩到埃及当了奴隶。号称上帝复仇使者的十字军,在一片嘘声中落幕。
  不过,仅有的半次成功却创造了第一个世界金融中心。
  攻下耶路撒冷的骑士又称作“圣殿骑士团”(Templars)和“医护骑士团”,(Hospitallers)他们在占领地建立了领主封建制度,随着胜利而来的还有大量财富,作为忏悔者和抢劫者,他们获得了双重胜利。
  很快,“圣殿骑士团”和“医护骑士团”就被突厥人赶出了耶路撒冷,所幸,逃跑时没有忘记带走抢劫的财富。
  “圣殿骑士团”和“医护骑士团”靠砍人起家,抢到钱后又不会经商,丢掉了抢来的地盘,结果就坐吃山空。幸好他们发现借款也可以守业,最初只是借款给后来的模仿者——新十字军,后来开始向法兰西王侯、意大利商人借款。
  “圣殿骑士团”战士集中于法兰西北部(“医护骑士团”则比较分散,因此没形成规模),法国北部中心香巴尼的集市因此渐渐兴盛。贷款给王室贵族是最好的方式是汇款,设在巴黎的“圣殿骑士团”总部则承担收帐、运款的任务,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总部的另外一个职责是替国王经营国库。1270年前后香巴尼的集市形成了第一个欧洲金融中心,这里定期举行财政贷款会议,法国王侯可以从这里选择选择贷款者。
  13世纪后期,西欧商业逐渐超出了国界(他们的国界本来就很小),南方商业以威尼斯为中心,中间以香巴尼集市为中心,北方以佛兰德尔为中心。各地货币不统一,虽然使用银块,但总要有一个权威机构来测评。
  12世纪中期,热纳亚地区就率先出现了这种机构,替客户代收代付,作为代价这些机构收取一笔手续费,业务范围跟雅典城邦时代的“金融商”基本一致。不同的是,这些专营机构发展很快,他们的信用很高,逐步开始替人们保管财富,这部分财富就是存款。
  14世纪中期,这些机构开始利用存款放债,由于服务范围一致,这些借款逐步取代了商人互相借贷的习惯,成为吸收公众存款、对不特指公众贷款的信用机构,而且有了统一的名字叫做“BANK”。此时,银行进行了严格市场细分,对王室和贵族一般年贷款利率在15%,而对普通商人就是高利贷了,一般客户年贷款利率至少是60%。
  正是“圣殿骑士团”的财富招致了自己的灭亡,1314年法兰西国王控告“圣殿骑士团”耍弄巫术,进而处死了“圣殿骑士团”52位首脑,等于洗劫了52家银行。“圣殿骑士团”从此覆亡,这也直接导致在后来的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王室缺乏信贷来源,终于败北。

20
jynew-horizon 发表于 2011-3-24 02:44:30

  王在法下
  12世纪,英国对外贸易发展很快,羊毛、粮食大量输出,流入的白银并没有回到生产者手中,而是归于王室和领主。
  用现代语言来描述,此时的英国有巨大的贸易顺差,然而,贸易顺差并不是一个国家强盛的表现,更不必然有利于国家发展。
  比如,此时的英国。
  热衷于外贸顺差,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最鄙视的重商主义思想,也就是西欧封建思想。用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的语言来解释:国家财富不能以货币占有量来衡量,而是以国家货币消费量来衡量。一个国家即使有再多的货币,如果不被国民消费,结果只能是通货膨胀。
  英国是证明这个理论正确的第一个牺牲品。
  1180-1220年,英国发生了历史上第一次通货膨胀。这段时间,小麦和牛肉的价格上涨了2~3倍,而银价下跌了1/3。英王约翰的觉悟,仅停留在让臣民把羊毛拉出去,给自己换银子。结果是,他感到自己手里的钱多了,但好像更不够花。
  开始,约翰只是去教堂取(偷)银盘子,《欧洲剑桥史》记载他曾经在1198年在教堂“取”走了61个银盘。1209年,教皇开除了约翰教籍,反正撕破脸了,约翰又开始没收教会财产,据说1209~1211年他共没收了教会2.8万英镑。
  1214年约翰进攻法国,试图抢回自己在欧洲大陆的封地,却大败而回。随之,英国国王、贵族在欧洲大陆的封地都被没收了,他自己被史籍誉为“失地王”。
  约翰接下来的做法是,加倍收税。
  任何人都有义务服役,兵役免除税提高16倍;贵族的封号、领地继承税提高100倍,这几乎等于直接剥夺贵族领地。
  直接对所有臣民征税意味着所有臣民都要效忠于他,这对贵族或者说封建体制来说是不允许的。面对这么一位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国王,没准连不列颠岛上的封地都会被没收的,贵族终于忍无可忍了。
  1215年初春,贵族开始讨伐国王,并很快兵临伦敦。
  此时,堂堂国王身边竟然只有7个骑士,全国的骑士都站到对方阵营里了。也就是说,国王只能带了7个人出战。约翰再没有力量对抗贵族了,不得已,必须跟贵族谈判。
  如果按照“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逻辑,此时贵族已经无需跟国王谈判,直接把他砍了也行。
  那是东方文化的思维。
  在西欧历史上,王室可以更替,但不能脱离血缘体系,如同日本天皇“千年一系”,除非异族征服(比如北欧海盗),极少有人干掉国王,自己干。杀掉国王,不过就是大革命那么几次,而且国王掉脑袋,王子照样可以继承王位。英国贵族不能要约翰的命,他们的办是让国王签订契约。
  1215年6月5日,谈判桌前,贵族们得到了他们所要的契约,这就是《大宪章》。
  如果这事放在中国任何一位帝王身上,必定是知耻而后勇,一定是先宪章签,等老子有了实力再翻脸不认账。比如,“卧薪尝胆”,比如,“破釜沉舟”,其实都是违约记录。
  在英国乃至欧洲的历史上,契约是约束封建领主、农奴乃至国王的根本制度,整个欧洲之所以还存在,靠的就是契约,誓言是不能违背的。
  “英国教会应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将如前述,自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在任何时间与任何时期中,永远适当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让与,余等与诸男爵据以宣誓,将以忠诚与善意遵守上述各条款”
  ——摘自英国《大宪章》
  《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
  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王权必须在契约的限制之下。
  王在法下。
与这些财政大臣一起烟消云散的,还有香巴尼货币信贷市场,英法战争爆发前,法国王室已经找不到固定的借贷者。
  法国王室的行为,基本上直接可以定性为抢劫杀人罪,王室权力以杀人越货的方式毁灭了刚刚兴起的法国金融业,同时业毁灭了他们自己。不过,惩罚法国王室的是长弓手。
  毕竟不想把王位拱手让给英国人,法兰西王室开始向民众借款,与富商相比,向民众借款简单多了,不用付利息,省得讨价还价,因为王室很少还款。王室承诺如果不归还借款,借款可以抵扣税款。这个法子跟提前征赋税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把征税的名义换成了借款。1385年,法国国王查理六世归还了借款,当时的《法兰西编年史》经验这样评价:“这种破天荒的偿还似乎使普通人难以致信”。只是,向公众筹资的借款方式既费时又费事,实在不是有效率的融资方式,经常搞民怨沸腾,1356~1358巴黎公众起义,占领巴黎并把国王查理三世赶了出去。
  与法兰西相比,不列颠岛的信贷系统非常有效率。
  随着香巴尼信贷市场衰落,欧洲大陆领主和富商开借款给英国。与法兰西杀人越货相反,英国王室很守信用,1328~1331年英国王室共向巴迪公司借款42000英镑,1332年英王室归还了这笔借款,并支付11000英镑作为“赠品”,也就是说年利息率高达13%。虽然比高利贷低了些,但英王室是大主顾,信誉又好,对贷款人来说,也不是不能接受。
  为筹得战争借款,英王室大概是第一个在金融市场中讲故事的人。
  百年战争爆发后,英王室同样需要大量借款,既然是借款,就要给贷款者讲明还款来源,英王开始讲故事。内容是:英国王室可以控制海上羊毛贸易,为保证还款,英国王室以羊毛贸易权作为抵押,所以借款给英国王室绝对没有风险。
  当时,英国确实垄断着低地国家羊毛供应,尤其是意大利地区手工工场羊毛供货全部出自大不列颠岛,这是故事的起源。
  要说控制整个海上羊毛贸易,就不太靠谱了。即使所有羊毛全部出自英国,王室也不可能通过特许权让贷款者垄断羊毛贸易。因为,贷款者很多,他们之间会产生竞争,也就不存在垄断了;而且,设立垄断权必须通过国会批准,王室没有这个权力。
  鉴于英王故事很动听,佛罗伦萨、米兰以及英国本地商行开始将英国王室作为重要贷款对象,而英国王室以前从来没取得这种地位。1337~1340年,爱德华三世在商行取得了30万英镑贷款,这个数字是战前王室贷款的7倍多。
  没有巨大财力支撑,英国不可能凭借长弓兵取胜,双方力量差别实在太大了。法兰西人口在1000万以上,英国只有250万,而且爱德华三世无法控制苏格兰,爱尔兰还是独立的。
  借款,给了长弓兵勇气。
  说到底,战争不过是利益之争,抢钱、抢粮、抢地盘,最终还不是落脚到钱上。当代,也是如此:美国打伊拉克为什么,钱;凭什么,还是钱,只是一个以钱换钱的游戏罢了。
  百年战争里,只要有足够的钱,法王完全可以把弓手变成自己的雇佣兵,反正英国长弓手本来就是雇佣兵。士兵还是以前的士兵,立场会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这同样是一个以钱换钱的游戏。
  金钱不是万能的吗?
  我们不能给出答案,但可以给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寓言。
  爱情是无价的,也只是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
  以1元购买别人的女友,相信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对至高无上爱情的侮辱。
  如果用1千万去换呢?肯为美人付出1千万的男子应该非常有能力,也更有魅力。到底能否获美人青睐,答案显而易见。
  不过,如果用简单算术来处理,1千万就等于侮辱爱情1千万次,莫非1千倍的侮辱就等于尊重?
  钱多就高尚,无价只是多少问题
  无论您怎么判断,当时的法国都没钱。
  1360年,英法缔结布勒丁尼条约,爱德华三世放弃对王位要求,但法国割让加莱港和南部大片领土,1364年法国王查理六世被囚死于伦敦。
  百年战争,第一回合,英吉利完胜。
  今朝,骑士断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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