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2005)研生位字9号(2005年7月5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暂行办法
2005 年 6月修订
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目的
通过对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这种机制,改进和树立良好的学术学风,促进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防止不良社会风气对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影响,保证学位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性,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形式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采用“双盲”形式,即评阅人不知道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不知道评阅人姓名。
三、匿名评阅实施办法
1.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在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位办公室和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系的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2. 参加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毕业生名单由研究生院通过抽签确定。
3. 各系应以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在2006年3月1日前建立论文评阅专家库。专家库内容应包括专家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职称、是否博导、通讯地址(包括邮编)、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应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
4. 各博士点专家库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专家库以院内外博士生导师为主;非博士生导师一般不超过专家库人数的1/5;在专家库中,院外专家不应少于2/3;各系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专家库及时进行调整、增补。
四、匿名评阅工作程序
1.各系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拟毕业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向学位办公室报送拟毕业博士生名单数据库(数据库格式另定)。
2.学位办公室每年4月1日—10日,按拟毕业博士生1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方法确定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生名单。
3. 学位办公室将参加匿名评阅的名单返回相关各系。被抽中后,因故不参加匿名评阅而申请延期毕业者,下一年直接参加匿名评阅。当年缺少的名额不另外补充。各系应及时将申请延期的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和相关处室。
4.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毕业生应在各系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和要求各系自定),提供给系里4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
5. 各系指定专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要考虑学科、专业的合理性,其中必须有2名以上社科院以外的专家。
6. 各系应指定专人尽快将相关材料通过速递公司等途径送交评阅人。评阅完成后,应由评阅人用相应途径封存返(寄)回各系联系人。
7. 3名专家的评阅意见中,不同意答辩的意见不能超过1人(含1人),其它情况可视为通过,可以进入答辩程序。如因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意后,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可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再评阅(应考虑回避问题)。如再评阅意见为通过,论文作者应在举行论文答辩会时,向与会委员作详细的说明。初次评阅和再评阅意见应在答辩会上宣读。
8. 评阅意见返回后,由各系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处理后的评阅意见应尽快返回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举行论文答辩会时应宣读评阅意见。
9.匿名评阅没有通过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延期毕业,下一年直接参加匿名评阅,并在论文答辩会上说明修改情况。
五、其他
1. 各系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提出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新方案(抽签比例须高于10%),新方案应包括具体办法和抽签比例。各系应妥善保存匿名评阅的档案,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
2. 研究生院给予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适当经费补贴。
3.本办法已经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下发执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此不符的,均以此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