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1-11-25 19:33 
关于“异名同谓”
无论叫意识也好,叫物质也好,都是被造物,这就是“异名同谓”。意识与物质两者同出的 ...
哦,原来落后者与冠军之语来源于此。倒着看的,所以有些叉了。
第一段关于“异名同谓”的解释,事实上与您此处的解释是不同的。您将意识和物质视为兄弟种,从而认定二者有一个共同的属概念,这叫“异名同谓”,但其实是不对的。在这里,您非要将“有”解释为“恒有欲”,把“无”解释为“恒无欲”,这是您为什么不能先解释“有无相生”的一个逻辑反处。
第一段和第二段必须是合起来解释的,它们讲的绝不是物质和意识,而仅是有无,高下,长短。这些词汇有一个特点,它们都是对某一本体的存在形式的表述。所以它们为什么是相生的,为什么是同谓的,就能很简单的理解,有无,高下都是对同一本体物,或者对此一种类物的形容,它们所“谓”的,是“同”一物。再回到对“有无相生”的判断上来,我们很自然的就能得出黑格尔曾经得出的东西,“无”是什么?“无”是对特定内容的否定。什么是特定内容?就是某一本体。即是说,无,是对某一本体的某种特定的存在形式的否定。相对的,我们就能知道“有”是什么,“有”的概念,就是对某一本体的特定存在形式的肯定判断。
然后我们就能简单地明白什么是高下相成,它固然也是一种相对的判断,但这种相对的判断是对物存在的某一性质的相对表述,特别是站在种类物的角度来看,对于苹果属,此苹果是大的,彼苹果是小的,那是二者在大小,或者说体积这一存在形式上的异同的判断,这种大小相异。除都是体积外,他们所描述的,还是同一物。“异名同谓”是这样的意思,而不是讲述属种关系【即不是您认为的两个不同种归于同一属的这种关系】。
您在这里认为的物质和意识必有同源之物的这种判断,事实上也不纯然准确。如果作为一条未证逻辑,您在此处至少已经非理性地排除了这样两种情况:物质源于意识,或者意识源于物质。二者的假定,事实都未曾被真正证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