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ly3180 发表于 2021-8-14 23:37
不好意思,当时没注意看,第二种情况写错了,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等于劳动力价值。您是站在资本 ...
我上贴中说到在责任底薪,
在马克思中V是“无责任制"的,如果是劳动价值L一劳动力价值v=剩余价值M<0,说明资本家亏,而工人赚了。因为资本家承担了责任。但L一V=M>0时,资本家赚了,但这要看怎么样赚,因V也是工人工资,而不包资本家的,故M可能其中有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的补偿,然后才是增殖的剩余价值。至于剩余价值M,有相对与绝对之分,正数的绝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人低于社会水平状态下压迫榨出来的,可以说是存在,这个是要批判的。但正数的相对剩余价值,如果是资本家通过其管理发挥整体劳动生产力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工资V又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同时,因为企业的劳动生产力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导致商品单位价值大大下降,而企业的工资又上升,这尽管对其它原来靠压迫剥削的低产能企业劣汰甚至是破产,但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劳动力和时间节约与商品使用价值增加。而原先在低产能的企业失业者可以被高产能企业再培训就业,短痛阵痛是为了求取更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在有责任底薪中,
如果是劳动价值L一劳动力价值v=剩余价值M<0,说明资本家亏,而工人也亏了。共同承担。
如果是劳动价值L一劳动力价值v=剩余价值M>0,说明资本家赚了但可能没上面无责任的多,而工人也赚了,比无责任制的更多,不然谁愿选择有责任制呢?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