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usman 发表于 2021-10-9 12:55
假设有种产品废品率必然达到50%,那么生产这产品的工人一天干8小时活,是不是只能算劳动4小时呢?
您提到到的废品率达到80%是正常生产条件下的,那就要纳入价值范畴,如果仅仅是个别随意的结果,是不纳入价值范畴。但如果您仍愿意称那个失败的制造过程为失败的劳动,那也不算有太大的问题。本质上它不算做劳动。因为一旦您能够降低您的废品率,那失败的制造过程所废的活动,都将不再被视为劳动了。
简言之,废品率必然达到50%的这个持续8小时的生产过程,它的劳动小时是8小时,而不是4小时。因为劳动是由成品必然平均要耗费的时间来决定的。在这里,最后的有用物表现为一个必须耗费8小时才能生产4个的状态,那么每个需要的劳动小时就是2小时。
在这里您可以看到,产品的生产效率不是由它的实际生产时间来决定,而是平均时间。因为这是可持续的生产,而不是个别的单独的单一的生产。
个别地理解,或者说以每个产品实际的生产时间来理解您可以看到,第一个产品也许耗费了1小时,第二个产品却耗费了2小时,第三个产品也许耗费了3小时,第四个产品耗费了2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