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5834 0

[其他探讨]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要评价 [推广有奖]

  • 5关注
  • 28粉丝

院士

1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993 个
通用积分
274.4380
学术水平
255 点
热心指数
226 点
信用等级
209 点
经验
86055 点
帖子
3063
精华
1
在线时间
216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3-1
最后登录
2024-4-5

初级学术勋章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1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要评价

自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来,哲学的研究对象就始终是世界中的万事万物共有的一般本质和规律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对这两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已经廓清了其中的各项基本问题,奠定了科学的哲学大厦的基石,并构建了大厦的主体框架。但是由于存在一些明显的弱点和缺失,而未能使整个大厦成为更加精细和充实的建筑。辩证唯物主义的这些不足,可以而且应当为实体逻辑学所补救;也可以为其它的新哲学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2
辩证唯物论的不足之处及其补救

辩证唯物论的不足之处是:过分关注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而过少的关注于物质自身的持存与动变。例如,它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未就物质对自身的决定作用予以同等强调,以至于是什么决定物质自身的持存和动变的问题显得似乎有些混沌不明。因此,更为完善的哲学体系应表述如下:(1)物质决定物质,(2)物质决定意识,(3)意识是物质的特殊机能和特殊表现形式(反映形式),(4)意识影响意识,(5)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说明:物质性存在(包括事物、事物的构成要素、以及由事物及其要素所构成的世界)和非物质性存在(如意识等主观性存在)的关系如下:(1)具体物质形态(事物)的存在和变化由而且只能由物质性内容所(内在)决定和(内外共同)确定,此即物质决定物质;(2)非物质性的东西(如意识等主观性存在)不仅自身依赖于物质性存在(是物质的特殊机能和特殊表现形式),而且其内容及其变化由而且只能由物质性内容及其变化决定,此即物质决定意识;(3)意识等主观性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因人自身的其他主观性存在或者因前人及他人的意识等主观性存在的影响而“自行”变化(或不变化),此即意识影响意识;(4)意识可以正确地(如实地)反映物质性存在的现象、本质和规律,意识还可以通过其活动的载体——人脑来指挥人的身体,并借助于人的身体和其它物质性工具来反作用于其它物质对象进而使其发生变化,此即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3
唯物辩证法的不足之处及其补救

唯物辩证法的不足之处是:过分强调发展问题,而对事物的持存及动变有所忽视,致使其革命性有余而建设性不足。例如,辩证法的所谓“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关于发展的规律。弥补的方法是:首先,在“三大规律”前加上“自实自生规律”,其内容是:一事物只有能自实自生时,才能保持其基本性质,实现其自身的持存、壮大、完善、发展。例如:只有当公有制能够自实自生,并且其自实自生足以支撑整个社会的自实自生时,非公有制才会消亡。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非公有制就必然会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原始公有制为私有制所取代、前苏联及东欧各国的公有制为私有制所取代,都是这一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其次,用系统的实体逻辑学(包括生存逻辑学和动变逻辑学)来充实化和精细化科学的哲学大厦,并使之最终成为完整的建筑。

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科学的唯物主义基础上,按事物自身的辩证法逻辑演化发展而来的。它的进一步演化会有两种不同的路径,即概念辩证法的演化路径和实体辩证法的演化路径。从基本倾向上说,前者侧重和擅长的是分析和说明,后者侧重和擅长的是仿真和再造。实体逻辑学所走的是后一种路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 辩证唯物主义 对立统一规律 辩证唯物论 唯物主义 马克思 唯物论 辩证法 逻辑学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magic/tp + 100 + 20 + 5 + 5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10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5  信用等级 + 5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