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aohai_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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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储备人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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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ai_2008 发表于 2011-5-15 10:44:3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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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储备人才  
    
  为进一步改善浦东新区机关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新区机关公共决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浦东二次创业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储备队伍,浦东新区将实施机关人才储备计划。  
    
  一、储备人才的范围  
    
  浦东新区区级机关所需的公共管理人才。  
    
  二、储备人才的对象  
    
  储备人才的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志于党政机关工作,具有优秀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专业不限。  
      
  三、储备人才的聘用方式  
    
  聘用的储备人才由上海浦东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各用人单位的实际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比照在职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储备人才储备期限为三年。第一次聘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总聘期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原聘用人才自谋职业。聘用人才若在合同期限内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应征入伍,则合同可以随时终止;若应聘到区外企事业单位,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和新区人保局,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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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浦东新区 储备人才 上海市 应届毕业生 国家公务员 人才 上海市 机关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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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寒风 发表于 2011-6-28 14:47:07
“适用完后,自谋生路”,不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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