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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是银行i对其户主客户的存款支付的利率。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设银行间形成的贷款具有相同的S期到期日。这并不影响我们结果的性质,附录第5.5节对如何放松这一假设进行了讨论。假设1。银行SI和j之间在时间t进行的银行间贷款的到期时间Stijo等于S∈N+,即stij=S周期。因此,向借款银行j贷款的借款银行i的预期付款∏iλ(j)=(1+ri)S(1- ρjt,S)(1+ri+hij)S- 1(1)式中ρjt,S=P{t∈ 【t,t+S】:Ejt<0}是指借款银行j将拖欠该S期贷款的概率,并向j银行收取风险溢价以补偿该信贷风险。公式(1)是到期时从j银行收到的预期付款(假设在违约情况下无法收回)减去立即借出的金额。到期时收到的预期付款按利率ri贴现,ri是banki向其家庭客户借款的利率(即支付的存款利率)。设定风险溢价是为了使贷款人区分风险贷款和阿里斯克自由贷款。因此,两笔贷款的预期收益相同。使用公式(1),推导公平风险溢价的公式很简单,这在下面的引理中得到了形式化。引理1(风险溢价)。贷款银行设定的公平风险溢价i∈ LTA借款银行j∈ bt违约概率ρjt,Sis hij=1+ri(1-ρjt,S)1/S- 1.- 国际扶轮社。用hijin公式(1)代替,很容易看出贷款银行i从向任何银行j的贷款中获得相同的预期收益。我们在整个过程中假设违约概率大小。ρjt的表达式将在后面的第3.2节中给出。ρjt是常识,因此任何贷款银行都可以计算风险溢价h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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