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搁了很久,因为不容易提炼出合适讨论的问题。
某地的楼房原本是没有防盗网的,盗贼猖獗后,一楼便安装了。
原来由于没有防盗网,如实盗窃很容易,但盗贼主要在一楼行窃,二楼以上未受干扰;一楼安装防盗网之后能够有效防盗,但是窃贼从此顺着防盗网爬上二楼行窃。二楼要求遗漏拆除防盗网,一楼不同意拆除,提议在二楼也安装,并愿意承担安装费用。二楼同意。
但三楼提出异议:反对二楼安装,除非三楼也安装,但费用不由三楼支付。
一楼拒绝再支付三楼费用,认为此费用应由二楼承担;二楼认为自己本来就不应该支付任何费用。
三层楼之间到底是谁侵犯了谁的权利?
仿照[挑战高手]《捡到东西应该物归原主吗?》nie版主的提问:如果法官的判决对未来同类案例有指导意义,那么,在经济学视角下,如果三层楼打官司,法官当怎样判?
是否提炼成更好的提问?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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