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三石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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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推荐]价 格 运 动 四 大 规 律(之一)-->一刹春转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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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一号 发表于 2004-8-10 11:26: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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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运 动 四 大 规 律(之一)

The four motional laws of price (part 1)


﹝研究领域:劳动价值论)

摘要:文中以宏观上的分配规律--平均化规律为基础,从逻辑上推导出价格(或价值)的四大运动规律,其中包括对供求规律的纠正。错综复杂的价格现象主要是由这四大规律共同决定的。
关键词:宏观分配、规律,价格星座图。
Abstract: In this article I′ve ratiocinated the four big motional laws of price ( value ) on the logic according to the average law I discovered and among them includes the corrections for supplying and demanding law.
The keywords:macroscopic distribution, law, the constellation drawing of price.


一、宏观上的分配规律

在我们的面前,有许多象谜一样的经济现象,如工资物价螺旋关系,技术价格关系,产业结构价格关系;如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如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虽然不同的理论,不同的人对这些问题都有一定程度的解释,但是几乎还没有哪种解释能够构成终结解释。如同样的劳务所挣的报酬在不同地方和国家不一样这个现象,西方国家以劳动力的供求和工会的压力予以解释,我国以劳动力的再生产所需予以解释。这种两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的,但是都没有回答其实质问题,即报酬的具体数值为什么是1000元而不是2000元,为什么这个数值在此时此地是1000元,而在彼时彼地是2000元。从表面上看,这些现象是彼此孤立的,但是在实质上它们是同一个原因所产生的。这个原因便是宏观分配,具体表现为四个价格规律。

在分配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经济理论中有很深入的研究,但是所研究的都主要是微观层面的分配,对宏观层面的分配研究甚少。从本人的研究看,宏观层面的分配是按平均化规律进行的。这个规律定义是:

社会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条件均等。在当今这规律主要通过三个平均化反映出来,即拔款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与马克思的利润率平均化规律完全等义①。

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效用分配、名誉分配、权力分配等等,都是微观上的分配规律。它们与平均化规律之间的关系是,平均化规律确定社会(国家)中各要素的报酬基准,它们在此基础上微调,进行第二次分配。譬如工资,若平均化规律确定的水准为1000元,则它们使人们的工资以1000元为中心而波动,有的人的工资高于1000元,有的人的工资低于1000元。若平均化规律确定的工资水准为2000元,则人们的工资以2000元为中心而波动。劳动力再生产的所需是由此决定的。

平均化规律中的基本单元是部门而非企业,而微观分配规律中的基本单元是企业而非部门。均衡理论中以企业为基本单元导出了部门的均衡价格,这是有逻辑矛盾的。人类的经济活动属于生命现象,所有的生命现象都是结构模式(或混沌模式)。在结构模式中所有个体的共性往往不构成其整体的性质,如人体细胞的共性不构成人整体的性质。我们很难利用归纳法,从企业的经济行为演绎出部门或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是什么。遗憾的是,已有的主流经济学都是这么做的。

平均化规律的基本内涵是,任何部门创造的价值都要交给社会(国家),由社会在各部门间平均分配。多创造的价值在本义上是增加人们的工资的,但是由于成本利润率价格关系的存在,又必须留一部分给生产领域,以保证生产领域的利润率不变。这样产生了几个价格运动规律。由此,生产一商品时创造的价值(包括价值转移)不等于形成其价格的价值,故而商品的价值具有两面性,一面是生产它时创造的价值,我们称之为劳动价值,一面是经过平均化规律分配后的商品得到的价值,我们称之为分配价值。任何商品(严格地讲,应是任何产品)的劳动价值不等于其分配价值,但是社会中劳动价值总量等于分配价值总量。商品的价格是由其分配价值决定的。分配价值相当于生产价格。

二、价格互动规律

分析一

这里我们以例证的形式,且先从最简单、最特殊的例子开始,逐步分析,导出价格互动规律。

在分析之前先给定一个假设,即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②。

例如,社会中只有A、B两部门,它们的产量为 mA= mB= m,它们的价格为JA = JB =10k/件,两部门劳动人数相等,问A部门生产率提高1倍后,A、B的价格?其中,k为价值至货币转换常量,等于单位货币价值量的倒数。

不难知道,两部门原来创造的价值为10mk。

按假设的正比关系,A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创造的价值为20mk,多创造了10mk的价值。这10mk的价值要交给社会,在社会中平均分配。

由于两部门的人数相等,所以10mk的价值平均分配后,两部门各得5mk。

于是,A部门创造的价值被分走5mk后,剩下价值20mk-5mk=15mk;B部门得到5mk的价值后,有价值10mk+ 5mk = 15mk。

由于A部门的产量增加了1倍,所以A的价格为:

JA′ = 15mk ÷ 2m = 7.5k/件

由于B部门的产量还是原来那么多,所以B的价格为:

JB′ = 15mk ÷ m = 15k/件

于是,A与B的交换关系为:

A : B = 15 : 7.5 = 2 : 1

分析到此,可能会有人对这个结论不习惯,因为他们发现实际中许多商品的价格是与生产率成反比降低的;也有人会想起传统的没有考虑技术因素时的反比关系。对于不习惯,这里先提醒一下,请注意到有些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还要上涨,如粮食。具体分析后面再说。对于传统的反比关系,此时有JA′ = 5k / 件,反比降低;JB′ = 10k / 件,不变。于是A与B的交换关系为:

A : B = 10 : 5 = 2 : 1

那么,A : B = 15 : 7.5 与 A : B = 10 : 5 两种交换关系谁符合实际呢?将货币加进来后便有答案。

在 A : B = 15 : 7.5 的交换关系下,货币对A的购买力增强,对B的购买力减弱,且增强量正好等于减弱量,于是社会中货币的购买力不变,货币既不增值也不贬值。

在 A : B = 10 : 5 的交换关系下,货币对A的购买力增强1倍,对B的购买力不变,于是社会中货币的购买力增强,货币增值。

反比关系是对实际经济现象进行观察得出的结论,缺乏逻辑证明。反比关系可由正比关系直接推导出来。

我们对 A : B = 15 : 7.5 这个交换关系不习惯,是因为这里分析的是特例。当将部门数扩展为n个,该例子接近实际时,有:A部门多创造的10mk的价值将在n个部门中平均分配,每个部门分得 10mk ÷ n 的价值,于是有:

JA′ = 5k + 5k÷n JN′ = 10k + 10k÷n

由于社会中有成千上万个部门,所以 5k÷n 、 10k÷n 可以忽略不计,于是有:

JA′ ≈ 5k , 反比降低;

JN′ ≈ 10k , 不变。

现象从来掩盖实质,凭我们的直觉很难将 5k÷n 、 10k÷n 这样的微量观察出来,于是便有传统的反比关系。

分析二

上面的例子还是一种特例,因为实际情况是,A部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其它部门的生产率也要提高,只是提高的速度各不相同罢了。

很显然,其它部门的生产率提高后多创造的价值,也将按同样的法则在社会中平均分配。若令其他部门创造的价值分配到每件A中的量分别为x1、x2……xn,则有:

JA′ = 5k + 5k÷n + x1 + x2 +…… xn

由于 5k÷n 在实际上是属于数列x1、x2……xn的,所以有:

JA′ = 5k + ∑x

∑x 便是分配因子,分配因子反映各部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平均情况。

A的价格是上升还是降低,其本身的生产情况是作不了主的,还与分配因子有关。当 ∑x > 5k 时,A的价格大于10k/件,上升;当 ∑x < 5k 时,A的价格小于10k/件,降低。

若将例子中的价格、生产率的提高速度都用符号代替时,便有:

J′ = J/(1+δ)+ ∑x

这便是商品价格(或价值)求算公式的基本模型,其中,J为前期价格,J′为本期价格,δ为生产率的提高速度。

从模型中可以看出,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是升还是降,取决于其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社会各部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平均水平之间的相对关系。只有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大于社会平均速度的商品,其价格才能降低。反之,即使生产率提高了,其价格还要上涨。近二十年来,我国的农业、蔬菜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的生产率总体来讲是在不断提高的,但是其商品的价格却不断上涨。这里的原因就在于这种相对关系。因此有: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

在生产方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或生产率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地方其价格不同。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由于其它部门的生产率较高,有更多的价值分配过来,于是其价格高。反之其价格低。如蔬菜、理发、搬运、计算机、卫星的价格,在武汉比在北京低,在北京比在香港低;在中国比在日本低,在日本比在美国低。因此有:凡生产方式相同的商品,其价格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

这个结论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任何国家既要理智地对待倾销和反倾销,也要随时准备打经济仗,在国界存在(或国界强硬)的条件下,这是一个不可解决的矛盾。

平均化规律的实质是:生产领域因技术因素的进步而多创造了价值,则社会必须给消费领域(终端消费)增加相当的货币,以购买生产领域多创造的商品。自然,增加相当的货币的最主要途径是提高人们的工资,包括退休金、失业金等等。价值的分配,不管是宏观上的分配还是微观上的分配,在本义上,都是对人不对物的,但是由于社会积累的问题,分配便扯到物上去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一点也没有冤枉资本家。一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多创造的价值首先是用来提高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的,但是,这又增加了生产领域的成本,于是又不能全部用来增加人们的工资,而是要留一部分给生产领域,以保证利润率不变,维持经济稳步发展。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是由此而产生的。因此有:随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

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地区和国家的生产率普遍较高,有更多的价值形成了人们的工资,落后地区和国家的生产率普遍较低,有较少的价值形成了人们的工资,因此有:同样的劳务支出所挣的工资,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

可见,工资增长的原因,既不是劳动力供不应求,也不是工会的压力,也不是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而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可见,落后国家和地区的工资低不是因为那里剩余价值率更高,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工资高不是因为那里的资本家仁慈一些,而是经济水平决定的。这里并不否定传统经济理论中所谈到的决定工资的诸种因素的作用,而是说那些因素不是根本原因。

上面的分析中有四处结论加了波纹号,这代表对四个方面的经济现象的概括。这四种经济现象是由同一个法则决定的。这个法则是:
一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其商品的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社会中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要因此而上涨,且上涨总量等降低总量。工资因此而上涨。

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也称价格第一规律。

须特别交待的是,由于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始终以另一商品价格的降低为代价,且同时商品的数量又作同步增加,所以在此规律下,尽管工资上涨了,但是物价水平不变。工资的这种上涨是以社会中的价格总量--即国民产值的增加为表现的。流行的物价求算公式,由于 公式本身不全面,得出的结果将使物价不是上涨就是降低。该结论不能作为对此规律的评判标准。

三、价格上涨规律、价格波动规律及价格星座图

分析一

当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文化知识用于增加商品的数量时,商品价格便按价格第一规律运动;当它们用于增加商品的质量、功能、花色、式样、精神等等时,价格的运动便表现出另一种方式。

假设中的正比关系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正确的描述是:在劳动对象和使用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生产方式怎样变化,商品形成时所需凝结的价值一定。这便是绝对价值定律,其中所需凝结的价值便是商品的绝对价值。当劳动对象吸收的价值小于绝对价值时,产品为半成品;等于绝对价值时,一件商品正好生产出来;大于绝对价值时,便开始生产第二件商品。显然,当使用价值的增加从量的方面表现出来时,自然便有假设中的正比关系。现在的情况是使用价值的增加从质的方面表现出来。此时的情行是,虽然在商品量上仍是一件商品,但是使用价值增加了。这表明使用价值与劳动对象的距离增加,劳动对象要吸收更多价值才能变成商品,即商品的绝对价值变大。这就是说,同样是一种商品,质量A级的商品所凝结的价值比质量B级的商品所凝结的价值多。

此时,价值的分配有两种情况。当商品质量的提高、功能的增加是以技术进步为代价而换得时,则其多创造的价值要在全社会平均分配,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因此而上涨;当商品质量的提高、功能的增加是以生产资料的消耗和人们生理的消耗为代价而换得时,则该部门多创造的价值归该部门独享,其商品的价格上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这两情况往往是绞合在一起的。但是,不管那种情况,其结果都是,社会中价值总量增加了,而商品数量没有增加,于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

另外,由于绝对价值与劳动对象有关,因此当劳动对象的品质降低--即所谓的资源稀缺时,劳动对象与使用价值间的“距离”加大,从而商品的绝对价值将增大。这就是说,原来用10个劳动量的支出便可以生产来的商品,现在由于劳动对象的品质降低,必须支出10个以上的劳动量才能生产出来。如煤矿、金矿、田地的品质降低必定表现出这种情况。所以当劳动对象品质降低时,生产同样的商品量,社会要创造更多的价值,于是价格上涨,自然工资也上涨。因此有:

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

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也称价格第二规律。

“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大概在于这一规律。因为主流的认识中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看成了同一个事件,而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两个事件。实际的情况是,通货膨胀不是引起物价上涨的唯一因素,而是几个因素之一。这就是说通货膨胀肯定引起物价上涨,但是物价上涨后则不说明一定出现了通货膨胀。国内外不少经济学家指出了这种关系,但是主流的认识中将二者混为一体。物价的这种上涨是正常的。只有物价上涨幅度超过这一规律规定的值的哪一部分才是真正的通货膨胀。我们将通货膨胀扩大化了,所以才有“适度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这种奇怪的结论。

记忆中,我国94年那次工资物价大上涨时,以励以宁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及以央视为首的一些媒体解释道,这次货币贬值没有剥夺人民的财富,因为工资上涨率比货币贬值率大,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因此有所提高。这种解释是符合这一规律的基本内涵的。其实,那次通货膨胀是因为94年以前的几年中国家忙于治理86年的那次通货膨胀留下的后遗症,工资物价没有按照价格第一规律、第二规律的要求逐步上涨,于是沉淀下来,来了一次大爆发。毫无疑问,我国近几年的通货紧缩又是忙于治理94年那次通货膨胀留下的后遗症,但是,这又使问题沉淀下来了。按估计,3~5年内我国工资物价必将大上涨。

按价格第一规律、第二规律的要求,工资物价是要随经济的发展逐步上涨的。虽然如此还不足以完全化解通货膨胀--通货紧缩这种周期性的经济现象,但是必将化解不少。

分析二

价格第一规律、第二规律决定商品的分配价值。任何商品按其分配价值出卖时,它便获得了平均利润、平均工资、平均税金。供求规律是在这个基础上起作用的。但是,进行动态分析时,我们将发现任何商品交换价格的波动中心不是其分配价值,而是有所偏离,偏上或偏下。于是一些部门的利润和工资偏高,如电子业、化工业;一些部门的利润和工资偏低,如农业、手工业、纺织业、汽车业。传统的经济理论中由于是采用的静态分析法,所以没有发现这种偏离。这种偏离是由另一个价格规律决定的,这个规律是价格差规律,即价格第三规律。工农产品价格(价值)剪刀差便是由这个规律决定的。由于对这个规律的分析极其复杂,故本文不予介绍。因此有:

在交换中,交换价格以分配价值为中心而波动,但是从长期看来,任一商品的交换价格不等于其分配价值。

这便是价格波动规律,也称价格第四规律。

价格波动规律是对传统供求规律的纠正,纠正的地方是传统的“等于”现在是“不等于”。这种“不等于”说明竞争不是万能的,计划必不可少。国家必须干预经济活动。

将平均化规律、价格互动规律、价格上涨规律、价格波动规律及价格差规律联系在一起,我们将发现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是:商品的分配价值是由自身的生产情况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水平共同决定的,交换价格是由分配价值决定的,但是价格差规律又使这种决定不完全对称。于是我们将发现一个惊人的巧合,经济水平、分配价值、交换价格三者之间的运动关系与太阳、地球、月亮三者之间的运动关系极其相似。如图:



我们可称此图为价格星座图。

同太阳、地球、月亮之间的关系一样,经济水平不是分配价值运动的真正中心,分配价值又不是交换价格运动的真正中心,但是分配价值又的确是以经济水平为中心而运动,交换价格又的确是以分配价值为中心而运动。这种偏离是由价格差规律决定的。在另一方面,如同地球要影响太阳的运动轨迹,月亮要影响地球的运动轨迹一样,各商品的分配价值要影响经济水平的高低,交换价格要影响分配价值的高低。尽管我们难以观察到这种影响,但是对本文的研究进行数理分析时,这种影响将暴露无遗。

不同的国家代表不同的星系、不同的价格系。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水平、产业结构不一样,所以同一种商品(行星)在不同星系中的能级(分配价值)不一样。这样,当一商品从一个价格系跳到另一个价格系时,我们必须增加或降低其能级,以便使它能溶入另一个价格系,否则,该商品不是逸出另一个价格系,就是打乱另一个价格系的运动秩序。进出口贸易中,补贴和关税的实质就是降低或增加商品的能级。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理智地对待倾销和反倾销,都要理智地运用补贴和关税。

注:
①对该规律运作过程的详细分析见曹国奇的《价值在宏观上的分配》一文。《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版,2002年1期。

②本人已证明这个假设。正比关系是由价值定理与商品的绝对价值定律共同决定的。价值定理是:劳动中创造的价值等于劳动生产力乘以劳动时间,即 Q = f · t 。 绝对价值定律是:在劳动对象与使用价值一定的前提下,无论生产方式如何变化,商品中凝结的价值量不变。这个价值量便是商品的绝对价值。当生产中创造的价值量小于商品的绝对价值时,只能生产半成品;当生产中创造的价值量大于商品的绝对价值时,必须生产一件以上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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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distribution Corrections Correction Discovered According includes article average 关键词 价值论

沙发
一刹春 发表于 2004-8-10 11:59:00

俺既然订了版规,就要执行。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3&replyID=5216&id=937&skin=0

不过念在三石一号转贴很辛苦,就试着把此帖转到政经版,看绝对零度斑竹对这类帖子能否接受,如果觉得不妥,可即行删除。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藤椅
stevenying 发表于 2004-8-10 12:29:00
删除觉得还是可惜了,辜负了楼主的一片好意。不过偶对这个感到头晕,就不发表评论了。哪位网友若有兴趣,欢迎评论!

板凳
miaokong 发表于 2004-9-9 08:49:00

可以讨论一下人大的高鸿业、吴易风等等真的懂西方经济学吗

报纸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4-9-9 12:45:00
懂不懂之类的事我看别人帮不了你判断的吧?可以的话,说说具体的案例或具体的理论,这样大家就可以细仔的讨论了。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地板
ccggqq 发表于 2004-9-16 10:28:00
以下是引用绝对零度在2004-8-10 12:29:22的发言: 删除觉得还是可惜了,辜负了楼主的一片好意。不过偶对这个感到头晕,就不发表评论了。哪位网友若有兴趣,欢迎评论!
毫无疑问,我国近几年的通货紧缩又是忙于治理94年那次通货膨胀留下的后遗症,但是,这又使问题沉淀下来了。按估计,3~5年内我国工资物价必将大上涨。 你对文中的这个预测也头晕?注:该文于2001在南大政经研讨会上首次发布。

7
beatuxlee 发表于 2004-10-17 17:11:00
价格呀,价格呀,其规律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规律
无为有之始

8
ccggqq 发表于 2004-10-24 21:00:00

我发现人大在学北大,心浮气燥,满天吹牛,目中无人。没有细读本文怎敢妄加评论?文中第一规律、笫二规律预测的价格走向,如有谁的理论做到了,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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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相对较小,其交“公”的价值小于“公家”分给它们的价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这是因为其它部门的生产率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较高,它们向这些部门无偿提供的价值更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人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但是现在的平均生产率较以前高,创造的价值较以前多,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这是因为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平均生产率较高,创造的价值更多,从而更多的价值形成人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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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亦称价格第二规律。

“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大概在于这一规律。因为主流的认识中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看成了同一个事件,而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两个事件。实际的情况是,只有物价上涨幅度超过这一规律规定的值的哪一部分才是真正的通货膨胀。我们将通货膨胀扩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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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预测今明两年左右要工资物价大上涨,没有失言!!

9
colinzc 发表于 2004-11-5 12:12:00

这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价格,我很受启发,但中间有三个问题不大理解,望学长指点:

1.这种由社会进行分配的平均化在自由主义国家适用?如果适用,他们是如何操作的?

2.从模型中可以看出,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是升还是降,取决于其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社会各部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平均水平之间的相对关系。只有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大于社会平均速度的商品,其价格才能降低。反之,即使生产率提高了,其价格还要上涨。 这个结论是如何推导出来的?

3.文中提到价格偏离价值需要国家的调控,然而这个分配价值本身不就是国家分配的吗?是否有矛盾?

谢谢!

10
ccggqq 发表于 2004-11-7 12:56:00
首先,你千万别将文中的“社会(国家)”当成政府,当成群体理解便对了。

1:平均分配是本人揭示的平均化规律的另一说法,该规律由人的利他本性决定,贯穿整个人类社会,与制度无关。不管实际经济行为如何,这个总则必须保证。这是保证人类能够群居的一个法则,所有群居动物都遵循这一法则。人的自私本性在此基础上发生作用,产生竞争,从而出现不平均。平均是海平面,不平均是海浪。阁下提这个问题有些望文生义,武汉大学也因此疑问拒绝发表我的相关文章。实际中能流行的任何经济行为最终都遵循这一规律,否则必定出现经济动荡。现转录一部分“经济学之罗辑”中的描述,望你能理解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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