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渤海溢油事故责任方——康菲公司决定按国家海洋局要求,漏油油田全部停产。下一步,除了深入调查事故成因,界定事故责任,最重要的就是提请生态索赔。但是,如何依法合理索赔,并非易事。 6月初,渤海溢油发生,此后一月,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一直引而不发。一月后,忽然向康菲公司发力,从谴责、责令涉事采油平台停产、要求彻底封堵清淤,到近日严令“三停”,可谓义正词严,高调喊打。
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请索赔,因其高调表态,中气十足,让国人深感悲壮。除了公开选拨律师团队提请国家索赔,国家海洋局还特别发文指出,受损渔民、养殖户等均可向责任方索赔。
但是,来自政府和民间的索赔,到底会有什么结果,并不乐观。相当多专业法律人士担心,从以往政府处置类似环境事件的做法看,政府和康菲公司最终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很大,而民间索赔也极可能受此牵连,最终被压制。
有不少专家甚至预测,该事件很可能以康菲认罚一定金额了事,但康菲缴纳的罚金未必抵得上事故造成的环境和生态实际损害。之所以有此悲观判断,业内人士都不约而同提到了2010年7月的大连湾溢油事件。
当时,大连湾因爆炸事故引发海上溢油,油污影响的严重性远大于渤海溢油事件。但是,当时国家海洋局并未按相关海洋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向事故责任者——中石油提请生态索赔。该事件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作为补偿,中石油承诺更多投资于大连。
不仅如此,在大连湾溢油事故中,当受损的养殖户和渔民准备对中石油提起索赔时,当地政府曾以维稳为名义,阻拦养殖户和渔民,结果民间发起的索赔最终被政府“代表”,而渔民得到的赔偿少得可怜,至今仍在上访。
近年来,中国发生不少环境污染事件。在事故赔偿上,多数是由政府介入,在污染企业和受损民众之间调停。经讨价还价,最终谈下一个“赔偿数字”,问题“和谐”解决。但是,环境损害的真实成本往往被掩盖,更多时候是被严重低估。受损的是环境,买单的是全体民众。
按西方国家的惯例,环境损害的成本应包括:环境侵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恢复环境所需费用、对直接受害人的经济赔偿、处置未来或然结果的赔偿基金、行政处罚罚金等。目前,环境损害成本的计算已有较为现成的公式,计算并不困难。
但上述中国式的“和稀泥”处理,最终会造成一种局面:环境损害方成为实际受益方,只付出远低于环境损害成本的代价,并形成一个“坏的示范”:责任者不必为环境损害付出高昂代价;相反,过于重视环境则可能无钱可赚。于是乎,中国环境事件、安全事件频发。
希望此次渤海溢事故能够终结环境事件“和稀泥”处理的惯性,成为重塑环境生态损害与索赔机制的一个契机。其实,该事件被公众高度关注,而且是非分明、中外分明、体制牵绊也相对较少等,正是依法提请合理索赔的优势所在。
渤海溢油事故索赔,到底是唱着高调因循旧路,还是革旧立新,成为中国未来处理环境事件的标杆?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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