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衡量当然需要。但是,无论怎么衡量,每个耗费者都肯定知道,他的耗费所产生的成果与产品,必须能够补偿回这个耗费所付出的成本与人力。农民种田是一种耗费,而种田所获得的粮食收成的量也必须够补偿回种田所耗费的人力物力的成本,其中就包括拿这粮食来吃饭。
因此,对于经商者他们肯定会懂得:耗费成本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拿去出卖所获得的价钱必须能够补偿回这个耗费的成本。如果 不能补偿或补偿不完全,商人就不会进行再生产。
|
楼主: hhj-1
|
5814
124
劳动价值论的成立逻辑 |
| ||
|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