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马克思论证绝对剩余价值理论中的几段话重贴这里。<br>
“在劳动力出卖时,曾假定它的日价值=3先令,在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而这也就是生产出工人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现在,如果我们的纺纱工人在1个劳动小时内把1又三分之二磅棉花变成1又三分之二磅棉纱,他在6小时内就会把10磅棉花变成10磅棉纱。因此,在纺纱过程中,棉花吸收了6个劳动小时,这个劳动时间表现为3先令余额。这样,由于纺纱本身,棉花就被加上了3先令的价值。”<br>
“现在我们来看看产品即10磅棉纱的总价值。在这10磅棉纱中物化着2又2分之一个工作日:2日包含在棉花和纱锭量中,2分之一日是在纺纱过程中被吸收的。这个劳动时间表现为15先令金额。因此,同10磅棉纱的价值相一致的价格是15先令,一磅棉纱的价格是1先令6便士。 我们的资本家楞住了。产品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预付的价值没有增殖,没有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货币没有转化为资本。”(《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五章217—218页)<br>
“我们的资本家早就预见到了这种情况,这正是他发笑的原因。因此,工人在工场中遇到的,不仅是6小时而且是12小时劳动过程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如果10磅棉花吸收6个劳动小时,变为10磅棉纱,那末20磅棉花就会吸收12个劳动小时,变成20磅棉纱。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个延长了的劳动过程的产品。现在,在这20磅棉纱中物化着5个工作日,其中4个工作日物化在已消耗的棉花和纱锭量中,1个工作日是在纺纱过程中被棉花吸收的。5个工作日用金来表现是30先令,或1镑10先令。因此这就是20磅棉纱的价格。1磅棉纱仍然和以前一样值1先令6便士。但是,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价值总和是27先令。棉纱的价值是30先令。产品的价值比为了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增长了。27先令变成了30先令,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戏法终于变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了。”(同上,220页)<br>
我在去年发表的帖子“我对马克思关于绝对剩余价值论证的质疑”中,指出了马克思的这个论证是不成功的。这里再做一个补充。<br>
马克思的论证,问题出在他对棉纱售价的认识上。在他的例子中,生产的10磅棉纱按15先令出售被他当作成本价格,而不是生产价格;而生产的20磅棉纱的价格30先令却是按生产价格出售的。所以,他才说出售的15磅棉纱没有剩余价值,出售的20磅棉纱有3先令的剩余价值。<br>
正确的论证应该是:无论是10磅棉纱还是20磅棉纱都必须按照生产价格出售,即必须按照“成本价格+平均利润”出售。10磅棉纱按生产价格出售是15先令。劳动力价格(价值)是1.5先令,剩余价值是1.5先令。剩余价值率是1.5先令/1.5先令=100%,利润率是1.5先令/13.5先令=11%;20磅棉纱按生产价格是30先令。劳动力价值3先令,剩余价值是3先令。剩余价值率是3先令/3先令=100%,利润率是3先令/27先令=11%。<br>
只有我这样论证才是成功的。<br>
马克思还说,20磅棉纱得到的3先令是超额利润。这也是不对的。如果是超额利润,那么所生产的10磅棉纱就应该存在平均利润,可马克思又说生产的10磅棉纱没有利润(所谓资本家愣住了)。<br>
马克思在论证剩余价值产生机制时存在问题、并不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的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错误的。生产10磅棉纱耗费的劳动力的价值不该是3先令,而是1.5先令。这样10磅棉纱的成本价格是13.5先令,生产价格是15先令。20磅棉纱的成本价格是27先令,生产价格是30先令。<br>
注: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相当于斯密的自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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