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事业
总部-投资项目
存续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管理
事业总部项目存续期管理,控制投后风险,根据《
恒天财富金融产品存续期投贷后管理办法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存续期
管理”指投资项目存续期的
质量跟进、风险
预警、风险应对
,及投资项目的
提前退出
、到期清算等过程。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涉及
项目投后管理
的资管事业
总部所有员工。
第四条项目投资
经理为投资项目
存续期管理第一责任人
,需定期走访合作
机构,及时获取信息
,对投资项目
质量进行分析判断
,提交投贷后检查报告
。存续期内发生
项目投资
经理变更
的,需及时向风险管理部
报备。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
投资项目存续期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司
存续期项目
管理工作
、投资项目
整体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第五条投后管理策略是指
项目投资
经理对融资主体实施差别投后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分为正常维护策略和优化紧缩策略。
第六条发生优化紧缩策略的金融产品,风险管理部将根据情况进行以下处理:
1、对融资主体的合作额度进行调整,报首席风控官审核;
2、调整资产风险分类;
3、开展现场检查,调整检查频率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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