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道义是药不是饭”的博文中我提到了“实现风险规避与自力更生的协调统一”的理想,那么,哪样的制度可以做到这种理想呢?什么叫风险规避,什么叫自力更生呢?请看下文。
从前一个哭婆婆:当雨天就替卖纸扇的大儿子的生意担忧而哭泣,当晴天就替卖雨伞的小儿子担忧而哭泣。后来一和尚点拨她曰:你雨天就想想卖伞的好生意,晴天就想想卖纸扇的生意好。于是,哭婆婆变成了笑婆婆。这个故事里的婆婆看来还是经济学里的经济人:她其实关心的不是她儿子而是她自己----这无可厚非。其实,如果婆婆真正关心自己也爱孩子们,她就应该实行保险制度帮助孩子们,因为在诚信条件下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大儿子生意好的时候多要点钱补贴小儿子,让小儿子度过现金流不足的难关;小儿子生意好的时候多收的钱补贴大儿子,让大儿子度过现金流不足的难关,并且从这项服务中收取公平的劳务费---老人家如果推行这样一种“实现了风险规避与自力更生协调统一”的制度,那么,婆婆就既实现了自立也实现了爱心---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智慧人生。
陈志武的《金融的逻辑》就是这样启发我们看世界的:其实,家庭、友谊、好人好报的信念等都可以理解为金融不发达时期的保险机制,养儿防老所以需要孝文化,朋友患难与共所以需要讲信义;但只有现代金融制度的出现才让我们有了更具生产激励的保险机制。
我之所以提出自力更生与风险规避协调统一的原则,就是希望既不要让风险规避牺牲自力更生、也不要让自力更生牺牲风险规避,实际还是那个老问题:贫困救济不能牺牲生产效率;或者说,如何让保险范围越来越大的保险机制同样具有越来越大的生产激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