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 02.09 3页
最新一期的深圳ZF公报公布了《深圳市ZF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
实施意见》,对深圳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方式、建筑面积总量、户型和装修标准、房源选择、移交方式、产权初始登
记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指出深圳市将在近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
房、公共租赁住房),由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负责建设,房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市国土房产局,由国土房产
局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出售或出租。
楼主: Kai1021
|
1682
0
房地产行业快评:政策性住房新举措有益深圳房价稳定 |
博士生 10%
-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