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上的权利群研究
我国现行法采用的是在客体上将海域与蕴藏于海域的自然资源完全分离的立法技术,由此使得我国海域上权利群体系的构建方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文章主要以解释论的视角,在对现行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力图描绘出我国海域上权利群体系的整体脉络,而后在此框架下,对权利群体系中的权利及各权利间的关系进行梳理,最终将研究的结果反馈于修法之建议。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剖析了海域上权利群的基本理论。具体界定了海域上权利群的含义及其存在区域;在整体上比较了海域上的权利与土地上的权利;以海域与蕴藏于海域的自然资源在客体上之分离为思维进路,划分出了海域上权利群体系的两个子体系。
第二章探讨了海域上权利群的客体。在对海域的客体地位进行论述的过程中,文章采用了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海域的历史形态进行了研究;通过法解释学方法站在解释论的立场上讨论了我国海域的客体地位。在对自然资源的客体地位进行研究时,重点分析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的独立客体地位;二是自然资源的特定性;三是作为权利客体的自然资源与构成自然资源之个体的区别。第三章解析了以海域为客体的子权利群之构成。
以海域为客体的子权利群由海域所有权、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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