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沉静海在2007-3-12 20:37:00的发言:
1.计划或非计划只是社会经济管理的方式或手段,他与“贫富差距”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
2.“头规律指明了一种不然归属,至少是指明资本和利润得归少数人掌管。”
这里忽略了一个本质问题,即统治者与人民代表或领导的区别。
3.“ 它直接说明私有企业的合理性,我们不能无理地“仇富””。
为什麽要泛泛而谈“仇富”?“富”包含勤劳致富与钱、权关联的“寻租”致富两种途径。
4. 明白了泛泛而谈的“仇富”所模糊掉的内涵,说不清楚这一点,怎麽推翻讲马克思的那一套?说清楚这一点,他不会使人们盲目“仇富”,反而有利于系统长久的和谐和稳定。
一、至少是在本文我是不愿不对计划与贫富差距间的关系表态的,因为这涉及计划者的素质是否能是怎样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现在没有答案。如果你要确认二者没有必然联系,那么你一定得先确认计划这种管理方式中不涉及分配问题,二你还必须说明计划运作的结果一定正好是中间态——既不产生贫富差距,也不产生富贫差距。
二、不用跟我在这种纯学术上谈有色政治。在无色的政治学中,统治者仅仅是一种职业,我国总是回避“统治者”那只是因为光头怕月亮。
三、当你谈到“权关联的‘寻租’致富”时可意识到你前面还在强调“人民代表”?不要总是自掌耳光。
四、基础经济学中,起码是在我现在的研究中,所谈的贫和富都是指合法下的贫和富。同前面批判你不该批判“保护私有财产”一样,这里我不会谈论法律和伦理道德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