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霜岳在2005-3-29 1:07:56的发言: 假设我们都承认食堂的菜确实是越来越差。那么,同学们用脚投票,显然都应该上校外的小饭馆去就餐。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食堂会办不下去,收入或利润会越来越低。为了吸引顾客,食堂应该把菜越做越好--这已经跟假设矛盾了。
原因呢?可能的原因就是,校外的小饭馆仍不足以对食堂构成足够的竞争。理由有很多,比方说校外的饭馆较远,远不如食堂方便;比方说小饭馆单独炒菜不比食堂更实惠,食堂可以买两份菜只花一个炒菜钱而餐馆几乎不可能;甚至比方说你可以穿着拖鞋和背心去食堂吃饭却总要套上外套才能走出校门。
我是反对以“道德”这种东西来对经济行为进行约束的--因为那毫无意义也毫无作用。
有三点疑问.
一,你是否承认食堂的菜越来越差是个客观现象?好象按照你的推理,既然食堂越来越差,那么它早该破产了.既然没有,说明假设有错误,就是说越来越差的现象并不存在.可你是否考虑过一个问题?在特定的条件下,食堂越来越差,不仅不会破产,还能赚更多的利润,这就是极端垄断,例如把学校的门关起来,或者只准有限的人来学校销售替代品?
二,你根据什么认为食堂经理和学生都是"经济人"?好象连弗里德曼都认为经济人假设只是一种理想的假定状态,在客观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纯粹的经济人是剔除了道德因素和情感因素的完全利己人.
三,你根据什么认为道德对于经济行为是"毫无意义也毫无作用"的?你如果承认客观现实中不存在纯粹的经济人,而人的经济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道德制约,那么道德的作用就是不能否认的.而且,即使是经济人,他的经济行为也要受法律的约束.而整部经济法,从它的基本原则到它的细则,不都是经济道德在经济生活的具体体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