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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qi509 发表于 2012-6-22 18:08 无论是什么,马克思已经把劳动力定性为:商品。这是其一。其二,你忘了马克思说的:“劳动力的售卖价格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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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6-22 19:03 正因为定性为商品才有矛盾,实际上应该是租赁对象,所假定的3先令就是它的租金。
qi509 发表于 2012-6-22 19:21 我觉得还是雇佣合适。
wzwswswz 发表于 2012-6-22 19:53 你能用雇佣说明为什么是3先令、或6先令、或……先令吗?
qi509 发表于 2012-6-22 19:59 其实,工资相当于佣金吧。
qi509 发表于 2012-6-23 08:19 看看你75楼的帖子? 为什么我说76楼的帖子非常客气地说雇佣合适。我就没好意思说你“人”“物”不分。结 ...
wzwswswz 发表于 2012-6-23 08:49 这里的问题是要揭示工资的本质,不然,有一个“工资”就已经足够了,为什么还要使用“佣金”这一名词呢? ...
qi509 发表于 2012-6-23 08:54 即便是你说如何定这个工资,那你也应当把人与物能清楚在进行下一步哇?
wzwswswz 发表于 2012-6-23 10:21 “租金”一词只能用于物吗?奴隶主如果把奴隶出租给他人所收取的不可以是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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