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52 0

[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存货损失的差异与协调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205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711.1929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726 点
帖子
2182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8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5-12-21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8 09:08:1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存货损失的差异与协调

存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将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称为存货的转销,实际上也就是确认为资产损失。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存货出现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企业当期发生上述情况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2003 年以前,除了应收账款确认坏账,判断其他资产发生损失的标准,税法
一直没有明确。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发生永
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标准做了明确。应该说这些标准基本上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
致的。主要差别是,税法除了规定判断标准外,还规定了申报纳税程序中对资产
损失处理的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财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所得税 会计制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1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