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1、业务概述
纳税人享受消费税批准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
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
享受。
2、报送资料
(1)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
①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
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2012 年第 36 号)
②应提交资料:
a、《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表》;
b、营业执照登记、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使用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应提供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试生产备案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c、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工艺设计
方案、装置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情况;
d、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物料平衡
图,要求标注每套生产装置的投入产出比例及年处理能力;
e、原料储罐、产成品储罐和产成品仓库的分布图、用途、储存
容量的相关资料;
f、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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