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岚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数:33 发表时间:2007-3-12 | |
| 备受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3月1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最终表决。然而,自8日新税法草案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仅短短两日,就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而市场方面的反应则更为积极,甚至在此之前就已经表现出来。种种迹象表明,上述新税法的通过几乎已无悬念,而“两税合并”之后,将惠及税负较高的内资企业,其中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业将可能成为受益面最大的受益人。 统一税负,还内资银行一个公平 新税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统一了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税率。3月8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本次人大会议上作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说明时指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四个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两税合并,增大银行股重估增值空间 据记者了解,我国银行目前税负较重。观察各国的银行平均有效税率(2005年),均低于30%,均值在22%左右。而我国上市银行2005年平均有效税率高达40%,并且在过去几年中呈现上升趋势。 反避税规定,为银行业保驾护航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制定的新税法,无疑标志着我国税制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据记者观察,对于新税法的出台,目前无论业界还是市场都抱有极大地期待。专家和市场人士认为,新税法的实施对于我国金融企业的作用应从两个方面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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