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会计
——消费税的计算
销售额确实定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
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与增值税相同。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以结算当日或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
〔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已税
化装品生产的
化装品、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生产的鞭炮焰火,在计算应缴消费税时,为了
防止重复纳税,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再以其余额计缴消费税。如何具体计算,国家税务总局有统一规定。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应是纳税人向
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缴的增值税税额;
假设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已含增值税税额,应换算为应计消费税的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纳税人如果向
购置方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式就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上式就按征收率计算。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
方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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