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becon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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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讨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是否会有一个均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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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萧吟 发表于 2005-3-29 14:00:00
制度的优劣都是在一定局限条件下表现的,制度均衡也如是!
世态有炎凉,而我无嗔喜;世味有浓淡,而我无欣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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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 发表于 2005-3-29 23:28:00
如果要同时分析几个制度之间的均衡,那么恐怕应该用到制度演化博弈的理论,因为它们能够解释多样性共存。试图在传统框架下考虑制度均衡,不太可能。至于均衡下是何种制度,正式抑或非正式,没有关系吧?
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Hart: What funny?
Shleifer: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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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30 01:05:00

“正式制度”如何“被决定”取决于统治模式,未必是一个博弈均衡,也未必是“实施”的;非正式制度则一定是一个重复博弈的均衡结果。

这两者之间是否必然有均衡,我表示怀疑。对于特定条件下的特定结果,我以为重要的是一些外生的约束条件,而非“正式”或“非正式”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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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3-30 10:27:00

回复:(张三李四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3-30 1:05:22的发言:

“正式制度”如何“被决定”取决于统治模式,未必是一个博弈均衡,也未必是“实施”的;非正式制度则一定是一个重复博弈的均衡结果。

这两者之间是否必然有均衡,我表示怀疑。对于特定条件下的特定结果,我以为重要的是一些外生的约束条件,而非“正式”或“非正式”

在经济学中,凡是不能被实施的制度,通常不被认为是“制度”。在长期中,任何制度(正式、非正式的)都是一种博弈均衡。尽管这有点同意反复的味道,但是探究它们如何趋于均衡以及均衡下经济人的行为及其绩效,仍然具有很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和政策含义。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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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30 20:39: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5-3-30 10:27:20的发言:

在经济学中,凡是不能被实施的制度,通常不被认为是“制度”。在长期中,任何制度(正式、非正式的)都是一种博弈均衡。尽管这有点同意反复的味道,但是探究它们如何趋于均衡以及均衡下经济人的行为及其绩效,仍然具有很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和政策含义。

如果nie兄象林毅夫教授那样,将“正式制度”定义为在“一致同意”原则下构建的,那么我对你的结论不持异议。

但事实上有外部性的存在,正式制度必然是一种市场自发提供不足的公共品,或多或少是由统治者单方面决定的,所以我认为,在通常情况下,“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的实施”一定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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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sky 发表于 2005-3-30 22:17:00

张三李四兄,nie说的话前提是经济学,也就是说不能实施的制度,用经济学讨论没有意义。

经济学上没有意义的制度,我们并不否认它在现实中的名字还是叫制度

治学之道,日进一尺,长久坚持,也能通达!——wa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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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gza 发表于 2005-3-30 23:28:00

非正式制度的运行成本低主要在于其分散性支付特征,而正式制度的运行成本高,则归因于其集中支付特征。但是后者是财政负担和社会福利损失总和,而前者就是一个不可测量的社会成本。试图比较二者的允许成本似乎不且实际。理论上看,只要非正式制度的运行成本低于正式制度的运行成本,那么一个社会中主要起作用的必然是非正式制度,而不是正式制度;相反,只有当正式制度的运行成本低于非正式制度时,社会秩序才会主要依赖于正式制度。

当然,把,正式制度就看作一致同意的结果,是个理想化的结论,实际中的制度存在无非是不同主体博弈的结果,但问题是这个结果在制度博弈中甚至不可能只是唯一的纳什均衡,会有多个制度均衡解。这也是制度分析复杂性的一种反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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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30 23:58:00

致warsky兄:

制度经济学我不太懂,但既然参与了,我还是想尽可能清楚地表达我的想法,其中不当之处,请多指教。

我们如果要说“正式制度”是一个博弈均衡,其中的“一致同意原则”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为从肖特到格雷夫再到青木等坚持“均衡制度观”的经济学家所一再强调。而我的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正式制度”吗?

在一定的信息和交易成本条件下,由于存在普遍的free rider,“自我实施”的制度总是提供不足,或者对于某些领域来说成本过于高昂.。“正式制度”实际上通常是作为一种公共品来提供的,这一特性使得“正式制度”至少在“短期”剥夺了相当部分成员的参与权。

另一方面,“长期”的来看,要改变“正式制度”,成本通常非常巨大,从而它在一定时期内有很强的“刚性”,除非潜在的制度演进收益足够大,否则不会改变。而这一“长期”已经长到足以使个体的偏好,技术水平,信息,意识形态等(可以影响到参与各方收益矩阵的)因素发生系统性变化了。

所以我认为,任何“正式制度”必然是与重复博弈均衡有一定偏离的,在某种程度上未被“实施”的东西。当然,这是既定交易成本下的产物。

最后我想说的是,只要把自己的概念表达清楚了,我不认为有什么理念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只要没有脱离经济学分析的一般原则,也很难说“在经济学中是没有意义的”。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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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3-31 00:07:00
张三兄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区别,刻画了很重要的性质。但是有些判断我不是完全同意,例如认为“均衡”就是一致同意,这似乎是个很强的命题。我理解,均衡应该是个体理性的最佳选择,并不一定代表一致同意。这意味着,无论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并不必然是一致同意的,而主要是因为这是一种既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佳选择。比如,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送礼现象,我相信很多人不愿意,但是这一非正式制度仍然长期存在,因为变迁成本很高,或者说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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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3-31 00:12:00

没有“一致同意原则”的(单一)博弈均衡是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模型化的,除非制度外生。

比方说作为正式制度的法律,如果可能是一致同意的产物,宪政经济学家们也不会如此大伤脑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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