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制度的理解不多。请问几个问题:
1、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不是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手段执行与否上?两者转化是不是一定取决于交易成本?
2、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区别与制度的作用范围有没有关系?一个正式制度是否必须由国家作为实体加以制定?一个家族、一个村庄、一个企业、甚至一个黑社会组织之中,有没有他们自己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3、如果一个非正式制度可以自动实施,是否还需要正式制度?
4、是不是只有在一个非正式制度无法自动实施时,在制订和实施正式制度成本低于收益时,正式制度才有可能出现?
5、正式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否仍然要实现可自动实施的目标?
比如,发达国家没有人随地吐淡,这是非正式制度在起作用。我国非正式制度基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有些城市建立了正式制度,但仍然无法自动实施,解决不了随地吐淡问题。那么,是否意味着这个正式制度只是一个无效的制度?相反,在新加坡,通过严罚彻底改变了这个陋习,实现了自动实施。
再如,我国交通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机开车没有规矩,其中一个现象是在路中经常有司机加塞。这个非正式制度是加塞的司机向其他司机挥一挥手,其他司机就让行,由此经常引起路口的交通堵塞。但是,曾有一位澳大利亚人告诉我,在他们国家类似的司机如果在路口向另一位司机挥手试图加塞,另一位司机决不会让行,只会拿起手中的拳头让他滚。这是非正式制度在起作用,也达到了自动实施的目的。所以,在西方国家,路上车既使堵了几公里,你会见到一条笔直的车龙;而在北京的路上,既使堵着几辆车,也呈弯曲蛇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