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虽然看起来字数少,若要回复,却极难。
我斗胆修改你的问题,恳原谅,如下:
“按你(xiaxt)的说法,就是交换价值(货币量)是使用价值(效用量)量化(与价格相联系)的结果,若进一步扩展则就是: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主观的——价格;从而交换价值的物质形式——货币,则是客观的(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和实在的。换言之,经济学发展至今天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对使用价值量(效用量)的认知,从其静态观察,逐渐转向其动态分析(注:借助于现代计算机技术,计量经济学及其数学模型解构学的兴起)。特别是当人们在使用(消费)使用价值的时候,发现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这就是:随着使用价值的消费过程(注:无论是生产消费抑或是生活消费)的延展,该使用价值在消费中所处于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变化率,以及由不同变化率所带来不同的应变量(变化量)。这一现象总是与社会需求的变化率以及相应变化量相互对应的。当我们已设定:“需求是具有支付力的需求”,那么,打分的结果"的实质内容就是指,这一“打分结果”,如果以“满足需求程度”来表示的话,就须与“使用价值(效用量)量化(与价格相联系)的结果”相联系。换句话讲,就是使用价值在其量化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就是价格形式;同时,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恰恰也是——价格形式。尽管,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价格形式总是主观的,但是它的物质内容却是真实的、客观的,是建立在使用价值的“量化”的基础上的。为此,西方经济学认为,效用价格论是经济学领域里的一次革命性的发现;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其意义完全等同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一方面,价格形式从此不再是主观形式和虚拟形式,它具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石——使用价值的“量化”;另一方面,使用价值不再默默无闻,通过使用价值的“量化”,将具有支付力的社会需求与其相联系。使用价值的不同质之间的相互比较的“难点”,被彻底攻克了。所以,就使用价值的“量化”而言,体现人们消费(需求)实力的就是人们手中的相应货币量;在消费品市场上,使用价值的“量化”结果,就是要争夺货币量的眼球。这就相当于人们对使用价值(效用量)的“量化”的结果,给出一个打分量。”不论其打分量如何,人们手中的货币量(需求量)被“量化”后的使用价值给“分流”掉了,最终反映在需求与供给的比例关系上,从而调节着社会生产的各要素之间的优化配置,.......。”
不知你能否理解?个别字眼不要紧,关键是观点和意义——使用价值的“量化”。“量化”就是指:使用价值(效用量——自变量)和需求量(应变量)的之间比率关系,这种比率关系首先表现为价格之间的相对变化;其次这种比率关系最终由价格量的变化转化为需求量(货币量)的递增或递减关系。(注:效用量与需求量这二者不是一回事;但它们之间存在着量上的比例关系。)
(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在学术上探讨使用价值的“量化”?——这简直就是一种“莫名其妙”!)
以上仅是我个人的一点粗浅看法,请你不吝予以评批指教,为盼。
举一个例子:
国家制定和落实“扶农惠农政策”,“农民稳、则社会稳;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民强、则全民强。”
*中*央*Z*F坚决表态“要让农民增产又增收,不叫农民流汗又流泪”。若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在供需一致条件下,不论其农产品的产量增加多少,农产品(使用价值总量)中所体现的同一劳动量,不会因此而改变,即农产品的价值量,仍然不变。甚至由于农产品的增产,若超过社会需求,单位粮食的价格还会下跌,这就叫“增产不增收”。既要保持农产品的“供需一致”,又要让农民“增产增收”,怎么办?唯有破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魔咒”,利用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格论”,即根据使用价值(农产品)的“量化”的结果,国家不断增加货币量供应,增拨各产粮大省的农产品收购专项款,给单位农产品加大“打分量”,以此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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