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控制程序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2.1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隐患
。3职责3.1集团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
,负责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做出处理决定。
3.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整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日常管理和报告
4.1.1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要及时填写《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4.1.2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该小组应该做好
以下工作:
a)掌握本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现场管理;
b)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整改计划、方案;
c)进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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