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3-10 11:21 
按贡献(或劳动)分配是“谁创造归谁所得” 的别名,是对分配理论的歪曲。由于生产始终是协作下的生产, ...
先生认为“我们无法评价各要素贡献的大小”——此言差矣!
试举几例:
1 原始人单兵作战,人均每年可捕获10只猎物;
而首领(奴隶主)组织大家集中作战,人均每年可捕获20只猎物;
——其中每人10只猎物的差额(可衡量),应该就是奴隶主(要素)的贡献。
2 农民耕种生荒地(次级土地),亩均年产100斤粮食;
而耕种地主良田(优级土地),亩均年产200斤粮食;
——其中每亩100斤粮食的差额(可衡量),应该就是地主(要素)的贡献
3 织布工人从事个体劳动,人均日产1米棉布;
而在资本家工厂从事集中劳动,人均日产4米棉布;
——其中每人3米棉布的差额(可衡量),应该就是资本家(要素)的贡献。
……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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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辞不过是用木桶理论解释而已,核心问题是你们用了这种理论而不知。我是另有文章指出了凯恩斯乘数在于堵车(也就是木桶理论),批评了凯恩斯对乘数的胡乱解释,所以能一眼看出这种惯用的比较手法的逻辑问题。
简单的反驳就是如果没有工人,资本家贡献何在?在合作角度看,资本家不过是正好处于解决堵车的关键位子而已,他的加入堵车问题便解决了。但是因此认为不堵车后增加的车流量都是资本家贡献的于理不通。这里的“理”就是合作是结构关系,而非线性关系,——简单说就是合作不是1+1=2.。但是你论证就是按1+1=2来论证。
实例反驳:资本家工人都在,但是电力不足,产出很低,只有10件/日。后来请个电工,电力供给没问题,产出为100件/日。按照阁下的论证方法,那是不是增加的90件都是电工贡献的?
在合作劳动中,你可以拿掉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出现产出剧烈降低的现象,反之增补这个要素则产出迅猛增加。依照这种想象来评价谁的贡献有多大是不合适的。不然的话,将机器的一个螺丝拿掉,机器不运转,加上这个螺丝机器运转,依次说那颗螺丝是机器的核心,它的贡献占机器的90%,这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