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指令及文件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人力资源配置规划和目标。
第2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之后,方可准予上岗。开展技术培训鉴定,逐步提高员工队伍技术素质。适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
第3条 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规范煤矿各类用工,实行统一管理。企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4条 煤矿井下禁止独立承包采掘工作面的包工队。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5条 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劳务公司,集团公司新招聘用工,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招聘,统一办理劳务输出手续,做到公开、公正、
公平。第6条 加强劳动基础管理建设。认认真真的做好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等管理工作,建立就业培训档案,确保用工合法化,管理标准化。
第7条 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以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人员,组织生产。推行一岗多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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