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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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相信存在上帝 [推广有奖]

101
hhj 发表于 2025-11-2 09:16:59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0-31 17:18
神学只是用没有证据、无法证实的幻想给人以精神寄托,它所谓的知道实际是根本不知道,因为它根本就不知道 ...
证据证实这些,都是低档货的科学的事,而哲学则是超越于这些的。哲学包含目的论,即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目的地构造的。
科学可以说明生理意义的人的存在,但无论说明人为什么存在。科学无法解决人为什么而活着,你去用科学来说教某个人说他应该怎么活着,看看行否?
你这只不要脸的蠢货,才会恬不知耻地用买弄什么科学,根本不知道科学其实不过是知性的低档货。才会到处卖弄自己的无知,把自己的做梦与说梦到处炫耀!真是厚颜而没有齿!
在科学上你难道比牛顿爱因斯坦更伟大吗?他们都承认上帝的存在,你这蠢货难道比他们高明?

10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09:38:59 来自手机
重复了

10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09:48:26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1 23:04
“逻辑”作为一门学问,本来就是“研究思维形式的哲学分支,区分真伪推理的科学”的意思,它是从人们的演 ...
在讨论因果关系话题时,只需要明确“原因“是什么,“结果”是什么,这就够了,实在是没有必要额外添加太多的东西。爱卡姆剃刀原则你是知道的。

”由无穷单个元素构成的时间上具有无限性的宇宙有没有起点和终点。“你这句话里面有许多词语及概念都有待斟酌,那么爱卡姆剃刀就不客气了。

10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10:03:29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1 23:04
“逻辑”作为一门学问,本来就是“研究思维形式的哲学分支,区分真伪推理的科学”的意思,它是从人们的演 ...
逻辑,意译就是“理则”,也就是讲道理的规则,即处理因果关系的规则。这个规则只是迎合人类理解能力而已。

哲学和逻辑,它们本不是学科之一,而是诸学科以外(裁判员只能来自参赛者以外,诸学科的共同规则只能来自诸学科以外),是诸多民趣之一,其性质与吹拉弹唱琴棋书画差不多,只是项目不同而已。哲学和逻辑被学科化,那是蛮族的需要(如凯尔特,日耳曼,斯拉夫),因为他们原本就没有这种民趣,他们为了引进和学习的需要才使之学科化。

105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2:28:07
hhj 发表于 2025-11-2 09:16
证据证实这些,都是低档货的科学的事,而哲学则是超越于这些的。哲学包含目的论,即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目 ...
不要证据的胡说八道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重复前人捕风捉影编造的神话故事是毫无智商的行为,用编造的神话来贬低科学的人更是极端的蠢货!

一个说出地球永久以来绕太阳旋转都是365天蠢话的蠢货,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贬低科学,实在是太厚颜而没有齿!
所以,你所说的上帝是宇宙之美妙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你梦中那个宇宙——地球永久以来绕太阳旋转都是365天——之美妙的原因,与现实中的宇宙毫无关系。

106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4:18:4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09:48
在讨论因果关系话题时,只需要明确“原因“是什么,“结果”是什么,这就够了,实在是没有必要额外添加太 ...
讨论因果关系时首先必须确认所讨论的对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人的鼻子与眼睛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你就不能在两者的关系上应用因果关系。
同理,如果所讨论的对象的存在在时间上是无限的,同样不适用因果关系。
现在我们的对象由无穷事物(包括时间序列上的无穷事物)构成的是宇宙,请问:这样的宇宙有没有起点和终点?

如果你连宇宙这个对象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那么你就失去了在宇宙问题上讨论问题的资格。
如果你知道宇宙这个对象到底是什么,但你却回答不了它有无起点和终点的问题,那么你的能力就不足以讨论因果关系,你就不要自我标榜你懂逻辑。

10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15:16:52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4:18
讨论因果关系时首先必须确认所讨论的对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人的鼻子与眼睛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 ...
把时间、空间概念拉进来,那就要先读霍金的《时间简史》了,这显然很不经济,也没有必要。还是局限于“原因”、“结果”这对概念来谈要简洁许多。

108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5:20:5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10:03
逻辑,意译就是“理则”,也就是讲道理的规则,即处理因果关系的规则。这个规则只是迎合人类理解能力而已 ...
与逻辑对应的“道理”就是“事情或论点的根据;理由”。(汉典)因此,凡是需要判定真假值的思维形式都属于“讲道理”的范畴,都可以适用逻辑规则,而并非只有处理因果关系才是讲道理,才适用逻辑规则。
你对逻辑的这个解释明显缩小了逻辑的范围,也明显违法了你自己的形式逻辑就是定义的表达方式的观点,从而证明你根本就不懂逻辑。

其次,逻辑是不是科学可以讨论,但逻辑学一定是一种学问,或一门学科,因为逻辑本身就有许多道理可讲,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并且在科学、语言等许多领域都有其适用性。
你不是还标榜国内不教形式逻辑,只有国外才教、才能学到吗?现在你不等于说你从国外学到的形式逻辑是适应了蛮族的需要吗?所以,你在这里的自相矛盾充分证明了你根本就不懂逻辑。

109
hhj 发表于 2025-11-2 15:37:10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2:28
不要证据的胡说八道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重复前人捕风捉影编造的神话故事是毫无智商的行为,用编造的神话 ...
世界具有美妙规律,这就是对上帝存在与作用的证实。为什么世界是美妙的有规律的?就是因为有超越于自然的上帝的作用。是上帝从自然和人那里反映出上帝自己的自在自为,从而以美妙的方式构建出自然世界。而你作为草包当然不懂这个了。为什么科学大师都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呢?因为世界美妙存在的事情无法由科学所说明,它无法说明为什么存在这种美妙。因此尽管科学可以说明出这种美妙的机制,但无法解释为什么存在这种美妙。
因此我们可以把上帝定义成:使世界美妙有规律地存在的本源。

11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2 16:57:20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2 15:20
与逻辑对应的“道理”就是“事情或论点的根据;理由”。(汉典)因此,凡是需要判定真假值的思维形式都属 ...
一整套逻辑规则都是由“原因、结果”这对概念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的,这一点没有争议的余地。唯一有争议的只是因果之间到底是宿命的关系,还是非宿命的关系(决定的关系,还是非决定的关系)。

认为因果之间是宿命的关系,这就叫宿命论、决定论。认为因果之间是非宿命的关系,这就叫非宿命论,非决定论。前者的来源据说是亚里士多德,而后者的来源就是易经和道经(有两千多年前的文字证据),之后就是卡尔波普(真理值得被反复发现,否则至今都只有经典,没有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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