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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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相信存在上帝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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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0:02:31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08:17
紧接着你所引的那段话,熊彼特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如果我能说,例如,地租这个现象是由于土地 ...
熊比特那里理则有了,例子也有了,但你居然还读不懂。那我就没有办法了。不单你是这样,绝大多数人都会是这样,就因为学校教育教的就是宿命的因果律,这种不严谨的理则已经先入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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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1:06:10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08:17
紧接着你所引的那段话,熊彼特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如果我能说,例如,地租这个现象是由于土地 ...
熊彼特那段话,着实就是在给整个经济学界补课理则。

理论,就是依理则而论。但凡理论都无需对理则作出特别交代,除非作者与读者之间在理则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据我所知,只有两人在理则问题上做出过特别交代,一个是马克思,一个是熊比特。

经济学界也许是所有学科当中最没有理则的学科。马克思已经申明了“卖弄起黑格尔的表达方式”,而不是默认定义的表达方式,学界里居然还把它当理论来读,还试图在文作里找定义。

熊比特要补这个课,这说明整个经济学界都存在着理则水平低下的现象,而且是普遍现象。

183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1:59:07
hhj 发表于 2025-11-4 08:03
没有泥土,你还有生物可言?你还进化什么鸟?而你死后,难道不入土埋了吗?
那上帝应该先用泥土造出来原始生物,等原始生物进化产生了人类,然后人类才复归泥土。可上帝为什么在其他生物之外单独用泥土造了人类呢?!
所以,你连你的上帝怎么创造人类都不知道,证明你成天都在做梦和说梦!

184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3:48:5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09:53
logic,最贴切的意译就是“理则”,但这种东西在引进之前是本土没有的(此无故)。直到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 ...
第一,你说的“理则”如果不是指“论理的规则、方法”,那又是指什么?你回答!

第二,你不是说国内是不教逻辑的,而只有国外才教吗?那么国外教的这个被你称之为“理则”的逻辑仅仅是处理因果关系的规则、方法吗?如果是,那请你拿出证据来,原话是什么?出处在哪里?

第三,你既然说“一整套逻辑规则都是由‘原因、结果’这对概念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的”,那么请你拿“这一整套逻辑规则”来说话:
1、这一整套逻辑规则都有哪些具体规则?
2、其中每一条规则又是如何由“原因”和“结果”这对概念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的?
3、具体出处在哪里?

如果你回答不了这些问题,那么就证明你根本就不懂逻辑,从而你也就不要再自我吹嘘你懂逻辑了。

185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3:59:4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0:02
熊比特那里理则有了,例子也有了,但你居然还读不懂。那我就没有办法了。不单你是这样,绝大多数人都会是 ...
你不要逃避我的问题——
熊彼特的那个例子:“如果我能说,地租是由于土地质量不同所引起的,那么我们就已经完成了在经济学上对它的解释。”是不是在说,没有经济的原因,单纯的土地质量不同也会产生出地租这种结果?!

如果你不敢回答,那就证明你十年前就读不懂熊彼特,现在还是读不懂熊彼特。

186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4:12:0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1:06
熊彼特那段话,着实就是在给整个经济学界补课理则。

理论,就是依理则而论。但凡理论都无需对理则作出 ...
你这个“据我所知”恰恰证明了你确实无知,而且还不求知!例如,杰文斯就对经济学的方法(理则)做过专门的论述。所以,你有时间还是去多多求知吧,而不要在这里污染了“求知”这个词。

18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6:17:05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4:12
你这个“据我所知”恰恰证明了你确实无知,而且还不求知!例如,杰文斯就对经济学的方法(理则)做过专门 ...
怎么是这种口气,我们在吵架吗?

我没读过的多去了,才知道杰文斯也要普理则,而且又是给经济学界。我的看法又多了一个证据,经济学界也许就是理则水平最为低下的学界。

188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8:55:1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16:17
怎么是这种口气,我们在吵架吗?

我没读过的多去了,才知道杰文斯也要普理则,而且又是给经济学界。我 ...
我说的是事实,因为你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例如,你说只有马克思和熊彼特专门讲了经济学的方法,并认为马克思实际不讲理则,而熊彼特则是在给经济学界补课理则。
但正是这个熊彼特,对马克思的理则给予了很高评价。所以,熊彼特的这个评价恰恰证明了你确实不懂理则,确实需要好好补补理则课,而不要总是以为世界上只有你才懂理则,才有资格评判别人是否懂理则。

18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11-4 22:53:20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8:55
我说的是事实,因为你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例如,你说只有马克思和熊彼特专门讲了经济学的方法,并认为 ...
我上贴要说的是:
1、但凡理论都用定义的表达方式(理则之一),这一点根本无需作出特别交代,但马克思却要对第一章里的表达方式作出特别交代,而且还不是默认的那种定义的表达方式,而是某人特有的表达方式。《资本论》明显不是理论性质的文作,但经济学人们居然会当理论文作来读。
2、但凡理论都要遵循理则,根本无需作出特别交代。但居然就有两位经济学大家要对理则作出特别交代,要向经济学界普理则。
3、从上述现象看来,经济学界的理则水平很可能就是所有学科当中最为低下的。

190
hhj 发表于 2025-11-5 07:41:30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1-4 18:55
我说的是事实,因为你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例如,你说只有马克思和熊彼特专门讲了经济学的方法,并认为 ...
什么叫事实?你所看到的很“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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