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爆破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要使用
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要使用
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30毫秒,不得使用异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四、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
—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五、井下放炮必须要使用
放炮器,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六、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工担任。
七、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不得穿化纤衣服,也不得带电子手表。
八、放炮工必须要把
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不许混装,并要加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九、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
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工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
十、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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