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陈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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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资本论》中有9个概念的内涵是相等的或等价的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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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09:33:07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9 14:52
你把内容贴出来,我只有电子版资本论,页码对不上。
是个分数式,帖不出来。有书者一看就明了,也不需要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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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10:43:46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1 14:20
大哥呀,我在第一页就这么说了呀。你看看7楼:

资本论的价值等式:W=c+v+m
根据《资本论》劳动价值论理论逻辑,这个商品价值公式在价值形式上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并且还说:“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资本论》第1卷,52页,5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北京。)简言之,《资本论》的商品价值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价值量就是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就是生产商品的工人的活的劳动,就是工作日。(《资本论》,第1卷,60页)据此,商品价值应是指向“v”,而不是指向“W”,即商品价值不应包括“c”。正如马克思说:“我们把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分成几个量,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资料中包含的劳动,或不变资本部分。另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过程中加进的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部分。最后一个量的产品只代表同一过程中加进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我们对于这里的“必要劳动”不能仅仅理解为“生产”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生产一般的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马克思说:“既然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实际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须的活劳动的量来决定,所以这种做法就更加荒谬了。……。可见,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必须的劳动,而不是劳动的物化形式。”(《资本论》第1卷,249页,58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北京。)那么,问题就来了。依照马克思的论述,这个价值形式中的“v”就是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它也是“生产该商品所必须的活劳动的量”,更是生产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量(工资)。因此,《资本论》的商品价值公式“W=c+v+m”中的“c”的价值量被排除掉了,它成了“W=v”。人们不禁要问:难道生产该商品的工人获得的工资量就是该商品的价值量吗?所以,《资本论》的商品价值公式“W=c+v+m”,无论是从价值形式上看,还是从物化形式看,都是不能成立。显而易见,在《资本论》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逻辑范围内,商品价值公式“W=c+v+m”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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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15 10:46:04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09:21
你认为“如果……”就是事实吗?

棉花在农户手中的,纺机是另一个制造企业的。工人仅仅有一双手呢?
纺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社会平均的生产条件下运用社会平均的劳动力将一定量的棉花纺成一定量的棉纱所需要的时间。在这里,平均的生产条件和平均的劳动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不然,我们也可以假设,资本家拥有足够的纺纱机和棉花,但却没有任何一个工人。那么资本家即便自己能够纺纱,他12小时劳动也绝对纺不出使用工人时平均12小时所能纺出的棉纱,而且他的等量棉纱中的v将会大大地增加,他不要说获得利润了,连他的投资也是不可能的。

相反,资本主义社会中还有一种工人出资的合作企业,这些企业同样会拥有社会平均的生产条件。在这里,只要工人付出的是社会的平均劳动力,那么12小时纺纱劳动时间依然会等于将棉花纺成棉纱的1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因此,工人的劳动时间是否等于相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取决于他的所使用的生产条件是否具有社会平均的性质,他所提供的劳动力是否具有社会平均的性质,而与这种具有社会平均性质的生产条件是资本家提供的还是工人自己拥有的或者是工人集体拥有的,是无关的。

因此,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一定存在工人纺纱的12个劳动小时时间恰好等于将棉花纺成棉纱的1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事实。并且,既然要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普遍现象,那么当然就应当按照这种平均的事实来举例(做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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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5 10:51:44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09:29
相对剩余价值是机器生产的,机器是资本家购买的,工人制造机器资本家支付了满意的工资。怎么白拿?
相对剩余价值是机器生产的,机器是资本家购买的,工人制造机器资本家支付了满意的工资。怎么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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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价值都是工人生产的,没听说还有机器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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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15 12:21:55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10:43
根据《资本论》劳动价值论理论逻辑,这个商品价值公式在价值形式上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 ...
我们来看看资本论中的这些论述:“生产棉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生产以棉花为原料的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因而包含在棉纱中。生产纱锭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是如此,因为没有纱锭的磨损或消费,棉花就不能纺成纱。”“因此,在考察棉纱的价值,即生产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时,可以把各种不同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特殊劳动过程,即生产棉花本身和生产所消耗的纱锭量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以及最后用棉花和纱锭生产棉纱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棉纱中包含的全部劳动都是过去的劳动。至于生产棉纱的各形成要素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早已过去的,是过去完成的,而在纺纱这一最后过程中直接耗费的劳动则是接近现在的,是现在完成的,这种情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23,212-213)

这就是说,生产一定量棉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生产相应的棉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相应的纱锭等机器设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将棉花纺成棉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的总和,一定量棉纱的价值也就是这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形成的价值的总和。

只是在最后的那个纺纱阶段上,棉纱价值中的棉花的价值、纱锭等机器设备的价值等都是已经存在的价值的再现,而纺纱劳动形成的价值才是新形成并加入棉纱的价值。所以,棉纱的价值就必然是c+v+m。

其中,如果将一定量的棉花纺成20磅棉花需要12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里不包括生产棉花等生产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为6先令(这不是20磅棉花的总价值,而只是将棉花纺成棉纱的劳动所形成并加入棉纱的那部分价值),那就意味着全体纺纱工人平均纺纱12小时就可以纺成20磅棉纱,形成6先令的价值。所以,全体纺纱工人平均劳动12小时就是提供了12小时纺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形成了6先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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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5 13:40:12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10:43
根据《资本论》劳动价值论理论逻辑,这个商品价值公式在价值形式上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 ...
商品价值应是指向“v”,而不是指向“W”,即商品价值不应包括“c”。正如马克思说:“我们把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分成几个量,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资料中包含的劳动,或不变资本部分。另一个量只代表生产过程中加进的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部分。最后一个量的产品只代表同一过程中加进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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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天啊,你这打自己脸都不带一点儿时间间隔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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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5 14:02:03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5 10:43
根据《资本论》劳动价值论理论逻辑,这个商品价值公式在价值形式上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 ...
依照马克思的论述,这个价值形式中的“v”就是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它也是“生产该商品所必须的活劳动的量”,更是生产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量(工资)。因此,《资本论》的商品价值公式“W=c+v+m”中的“c”的价值量被排除掉了,它成了“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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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天别瞎说好吗?生产20磅棉纱(创造6先令价值),上午6小时和下午6小时的劳动都是必要的好不好?6个小时只能生产10磅(3先令)!
所以,就算你把C给扔了,你也不能扔M啊。

98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8 13:24:13
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不是工人创造的,能是谁创造的?我的回答是机器大生产条件下,机器生产创造的剩余价值,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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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8 14:25:37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8 13:24
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不是工人创造的,能是谁创造的?我的回答是机器大生产条件下,机器生产创造的剩余价 ...
机器创造个毛的剩余价值!
一台价值100万的机器,它如果能创造200万价值,请问它的主人是傻子吗?把一台创造200万价值的机器只买100万?

陈才天,你会把能下200枚金币的鸡只卖100金币吗?

100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18 15:57:44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18 14:25
机器创造个毛的剩余价值!
一台价值100万的机器,它如果能创造200万价值,请问它的主人是傻子吗?把一台 ...
你去组织1000工人,不买一台机器设备,生产一台电视机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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