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陈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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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资本论》中有9个概念的内涵是相等的或等价的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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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16:39:41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5 12:49
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场合是不同的概念。
说到商品价值时,“必要劳动时间”是形成商品价值 ...
可见,无论是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6小时“必要劳动时间”还是生产剩余价值的6小时“剩余劳动时间”,都属于其生产棉纱的1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而并非只有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属于生产棉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生产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却不属于生产棉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仅仅是你所理解的。马克思没有这样明确的说过。这并不是他的疏忽,而是如果按你的理解剩余价值就是剥削的理论就不成立了。因为如果剩余劳动是必要劳动时间,那么,剩余价值就具有公平性合理性正义性。就全盘否定了剩余价值理论。

42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16:47:50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5 14:31
“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 ...
你要这样理解,我们没有必要讨论下去。我们不能强制别人。

只能由第三方评判。

43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17:18:37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5 14:38
比如说,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十二小时工作日中包含的12个劳动小时决定的;这 ...
那是一整段的论述,而不是一句话。

44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17:29:26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5 12:49
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场合是不同的概念。
说到商品价值时,“必要劳动时间”是形成商品价值 ...
你这样的理解,剩余价值率公式就不成立了。
剩余价值率公式就是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的比率。

45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5 17:43:36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16:39
这仅仅是你所理解的。马克思没有这样明确的说过。这并不是他的疏忽,而是如果按你的理解剩余价值就是剥 ...
你好好去读读资本论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一部分,马克思一开始就讲了:“我们知道,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该商品的使用价值中的劳动的量决定的,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点也适用于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而归我们的资本家所有的产品。因此,首先必须计算对象化在这个产品中的劳动。”在“考察纺纱工人本身的劳动加在棉纱上的价值部分”时,“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在过程的进行中,即在棉花转化为棉纱时,消耗的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在正常的即平均的社会的生产条件下,一个劳动小时内a磅棉花应该转化为b磅棉纱,那么只有把12*a磅棉花转化为12*b磅棉纱的工作日,才当作12小时工作日。因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算是形成价值的时间。”

所以,你把马克思两个不同场合的“必要劳动时间”混为一谈,只是因为你没有读懂资本论。

46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20:07:06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5 17:43
你好好去读读资本论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一部分,马克思一开始就讲了:“我们知道,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 ...
你以为书的章节标题可以代替内容吗?你引用的文字没有涉及剩余价值吧?

47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20:15:23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5 14:31
“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 ...
所以说呢,你就是脑子不太够用,发生了误会。当然,马克思的概念名称也定的比较缺德,容易造成误解。
两方面原因都有吧。
你以为自已聪明过人是吧,你是在歪曲、篡改马克思。

呸!

48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20:42:20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5 17:43
你好好去读读资本论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一部分,马克思一开始就讲了:“我们知道,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 ...
所以,你把马克思两个不同场合的“必要劳动时间”混为一谈,只是因为你没有读懂资本论。
你把剩余价值率公式看看,1卷583页,剩余劳动时间如果是必要劳动时间,剩余价值率公式能成立吗?

是你们在歪曲篡改马克思。

49
曹国奇 发表于 2025-12-5 23:19:40
clm0600 发表于 2025-12-3 09:38
我连找都不找,跟我有啥关系呀?我只知道马克思没说工资等于商品价值。
我连找都不找,跟我有啥关系呀?我只知道马克思没说工资等于商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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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当然没直说这句话,因为马克思没直说工人有工资。

50
wzwswswz 发表于 2025-12-6 16:15:16
陈才天 发表于 2025-12-5 20:07
你以为书的章节标题可以代替内容吗?你引用的文字没有涉及剩余价值吧?
我引用的文字根本就不需要涉及剩余价值,因为只有在涉及到商品价值的分割时,才有了剩余价值问题。换句话说,要有剩余价值,前提是一定量的劳动时间必须形成了大于劳动力本身价值的商品价值。
例如,工人劳动了12小时,只纺出了10磅棉纱,那么这12小时劳动就只相当于6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只形成了3先令的价值。这个价值仅仅相当于他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工资),那么当然不可能分割出剩余价值了。

因此,在分析价值的分割之前,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前提,即假设工人的劳动是社会正常条件下的平均劳动,工人12小时劳动生产出的是20磅棉纱,即这12小时劳动相当于1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
如果抛弃了这个前提,那马克思又怎么能够得出工人再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是6小时,而不是12小时,也不是3小时的结论呢?

在论证中,前提是不能包含结论的,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常识。你怎么能要求马克思在他的前提中包含他的结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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