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货币所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资本论,第一卷,p.192)
这句话在十九世纪也许是正确的,但现在不是这样。中国很多劳动者在老家是有承包地的,而且种地不需要交税,创造的价值全部归自己。
很多人说:“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太低,所以中国农民要进城打工。” 完全正确。但是,既然资本家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既然资本家有此贡献,为什么一分钱利润也不应该拿?拿了就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 就是剥削?
很多城市里的劳动者在工作几年十几年之后,也有一定的积蓄,那些高级白领,年薪百万、千万,更不是“一无所有”,足以购买一定量的生产资料 —— 那些“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但他们仍然选择为资本家打工,忍受“剥削”。
所以,没有生产资料不是劳动者继续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的根本原因。劳动者是有选择余地的。
很多人有条件创业但不创业,主要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没有足够敏锐的眼光,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向,自己的能力也不足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于是他们选择与资本家合作 —— 老板出钱,自己出力,由资本家去承担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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